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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新套路:胁迫受害人做共犯设局中局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7-10-21 08:33:26 字号:A- A+

网络诈骗又现“新套路”胁迫受害人做共犯设“局中局”

新华社天津10月20日电(记者 周润健)国内网络诈骗举报平台——猎网平台发布预警称,身份冒充类诈骗又现“新套路”,骗子伪装成公检法人员,还胁迫另一受害人作为共犯,布下诈骗“局中局”,接到类似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近日,受害人王大伯接到一通陌生电话,自称是电信客服,通知他在其他市注册的电话已欠费。王大伯表示未在该地址开户后,“客服”当即表示王大伯的身份信息遭到泄露,需向警方报案,还“贴心”地将通话转接至公安部门。

之后,“公检法人员”连续打电话给王大伯,声称他涉嫌一起重大洗钱案,若要证明清白,需将银行卡及存款情况详细告知,并将钱转入“安全账户”,用于资金查验。

当获知王大伯不会网上转账后,对方表示“专案组”会特派一位女警官进行协助调查。两人见面后,这位“特派员”向王大伯展示了有他照片的“通缉令”。对此,王大伯更是深信不疑,将银行卡和密码全部交给“特派员”。

几天后,王大伯发现所有的“客服”、“公检法人员”、“特派员”都已失联,方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案。案件告破后,令所有人惊讶的是,原来参与骗局的“特派员”实为另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中受到裸照要挟的受害人李小姐。

反诈骗专家表示,身份冒充类诈骗案件早已屡见不鲜,而胁迫受害人做共犯再实施诈骗的行为实属罕见。

针对这种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新套路,猎网平台提醒,无论接到哪类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电话,都需向相关机构查证其身份的真实性;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证件或手续,讲明案情,不会通过电话和社交软件开展调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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