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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称被诽谤将走法律程序:有这么逼人的?

2018-08-23 07:49 作者:网易 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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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5年10月6日,赵勇的父亲赵香斌被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判决过后,黄淑芬一直称正在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赵勇一家目前仅获得不到10万元赔偿。赵勇将此事曝光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老赖”。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肇事方黄淑芬一直未赔偿,唐山中院经调查后查封了她出资的房产,该房产登记在其女刘明月名下。经过执行局和律师半年的搜集和整理证据,赵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如果成功会按判决份额执行。

如今,这起赵勇提起的民事诉讼案22日下午开庭,记者现场采访到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

赵勇:希望胜诉,对执行不乐观

庭审22日下午2点30分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进行,时长不过一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赵勇在法院门前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今天庭审是一个什么状况?

赵勇:就是诉刘明月名下这个房,黄淑芬到底出了多少钱,让法院判这个份额。

记者:那今天庭上的情况怎么样?

赵勇:庭上挺顺利的,节奏也挺简单的,就简单地陈述然后辨一下。”

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民赵勇的父亲被当地人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但是黄淑芬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没表现出履行判决的诚意,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文件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为了讨回应得的赔偿,今年6月份,赵勇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赵勇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我是希望胜诉的,胜诉的话就是判定黄淑芬到底占多少份额,然后有可能的话执行部门就申请拍卖这个份额,但是这个拍卖的话它不是完整的产权,是带一定比例的,如果到这一步的话,可能是没人拍,就是说谁也不会买一个产权不完全的房,所以说对执行可能没什么作用。但是我诉这个,就是想从法律上,在黄淑芬买房这个事情上,有一个定论,这是我诉的目的。”

老赖黄淑芬:没打算不给钱,遭遇网络诽谤将采取法律手段

黄淑芬也参加了庭审,庭后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是她出狱后首次面对媒体回应:“买房是14年买的出事是15年10月份,算是我转移吗?我也可以给你们看银行流水都是我女儿转给我的,首付尾款12.3万是从我那划走,我女儿转给我12.6万,银行的明细上一笔一笔一点不差,咱们不是瞎说的。虽然80多万我一次拿不出来,我会挣钱有手有脚,从没打算不给。”

黄淑芬认为赵勇此前在网上诋毁她和女儿,下一步将采取法律手段:“他在网上诽谤我诽谤我女儿,这都会走一些法律程序。我本身不是爱较真的一个人,既然到这份上了我不得不较真,86万我都认可赔他了,他还不依不饶,我没有你也不能让我去偷去抢,我分期还不行,杀人不过头点地,有这么逼人的吗?”

“教科书式老赖”确定房产份额诉讼案未当庭宣判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日《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显示,被告黄淑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935935.37元,剔除已赔付76000元,应赔偿859935.37元。因黄淑芬未按【2017】冀0208民初943号判决履行义务,赵勇遂于2017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22日的庭审,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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