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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受害者家人:不求赔钱 只求凶手偿命

来源:京华时报-- 2013-11-28 07:34:38 字号:TT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新华社发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新华社发

受害人黄洋资料照片。

受害人黄洋资料照片。

  京华时报讯 备受关注的上海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昨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林森浩当庭承认,向黄洋所喝的水中投入剧毒N-二甲基亚硝胺。但林森浩称,他并非要故意杀死黄洋,只是因为愚人节开玩笑,教训一下他。

  投毒量超过致死剂量十倍

  昨天上午9点半,林森浩被两名法警带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

  据上海检方指控,林森浩今年27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住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楼421室。今年3月31日,因与同寝室室友黄洋因一些琐事产生不和,于是找来剧毒的化学试剂N-二甲基亚硝胺,将其注入到黄洋所喝的水中。黄洋在饮用后,引发肝、肾功能衰竭,于今年4月16日不治身亡。

  对于检方的这一指控,林森浩表示,他承认确实将N-二甲基亚硝胺投入黄洋所喝的水中,导致了黄洋的死亡。但他对于检方提到的两人因琐事产生不和于是决定杀人并不认同。林森浩称,他之所以向黄洋的水中投毒,原因只是想教训一下黄洋,让黄洋难受一下。而且以他对这种剧毒化学试剂的了解,应该不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之前做过这种试剂的实验,即使进入体内,经过治疗是可以解除的”。

  公诉机关认为,林森浩实施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应从重处罚。

  当庭道歉称愿接受任何处罚

  在27日的庭审中,法庭就林森浩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庭审最后,林森浩表示:“我的行为导致了黄某的死亡,对他的家庭造成了打击。我罪孽深重,我向他的家人道歉。我也对不起家人近30年的养育,愿意接受法庭的任何处罚”。

  27日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焦点

  犯罪动机 故意杀人还是“愚人节整人”

  庭审中,检方指控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林森浩否认故意杀人。

  林森浩说,自2011年8月起成为室友后,两人关系一般,“黄洋觉得我没生活情调,我觉得他自以为是”。林森浩强调自己是个注意公平的人,黄对人对己标准不一。

  关于投毒动机,林森浩说:“这是个巧合。因为3月29日同学约我一起做实验,我就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打游戏时说起愚人节快到了,他要想个节目整人。我当时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你这么开心,我也来整整你。”

  公诉人出示的一组证人证言中提及,“黄洋性格外向、强势,说话直接,不注意他人感受。有次假借林的名义批评另一位同学的生活习惯,林知道后有些不高兴。”“林有些内向,曾获得奖学金(2万元),黄起哄要林请客遭拒。黄有时以开玩笑的方式评价林生活细节,嫌弃林比较小气。”对于上述证言,林森浩表示这是他们的看法,他对黄洋并没有什么不满。

  在辩论阶段,检方指出,林森浩的行为绝非只是想教训一下黄洋,林森浩对于N-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应当是心知肚明,明显是故意为之。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说,林森浩和黄洋没有明显的矛盾,他没有积极追求黄洋的死,这种行为只是间接故意,希望法院考虑这个情节从轻判决。

  毒物来源 从以前实习医院实验室取得

  庭审中,林森浩完整介绍了作案过程,检方针对一些细节出示了证据。

  林森浩说,有了“整”黄洋的想法后,他于3月31日找到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N-二甲基亚硝胺是一种剧毒化学品,2011年林森浩曾用其做过实验,当时剩余N-二甲基亚硝胺被封存在复旦大学中山医院一间实验室。林森浩曾在该医院实习,并写过三篇有关N-二甲基亚硝胺的论文,包括毕业论文。

  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后,林森浩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拿走。当天下午5点多,林森浩返回寝室,同寝的黄洋和葛俊琦均不在,林森浩就将所有药液都倒进饮水机。

  4月1日早上,黄洋起床后接水喝,躺在床上的林森浩听声音判断出,黄洋接了一些水喝下后,立马吐了出来,还开始干呕起来。随后,黄洋还将饮水机整体搬到外面去冲洗。

  黄洋离开后,林森浩称自己在一个小时里头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随后,他上网搜索有关N-二甲基亚硝胺的知识,结果显示:只需摄入2克N-二甲基亚硝胺,人基本就无药可救,最终会引发肝肾衰竭而死。

  事后处置 多次查毒物信息不告知同学

  4月1日,林森浩外出办事,黄洋在很短时间内出现呕吐、发烧症状,且病情越来越难以控制。2日,黄洋到中山医院急诊治疗。3日,黄洋转入中山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血小板数量一度跌到了2,有生命危险。虽然医院对黄洋的症状采取了保肝、抗干扰的治疗,但依然无法有效控制症状。4月6日开始,黄洋进入昏迷状态。

  黄洋的同学们紧张调查病因,林森浩也曾3次到医院看过黄洋。林森浩说,为了打消恐慌,他又多次上网搜索N-二甲基亚硝胺的信息,还专门搜索了司法机关如何进行毒物检测。

  检方认为,林森浩在发现黄洋中毒后,多次在网上搜索N-二甲基亚硝胺的信息,却不向黄洋的同学说明事实,导致了医院无法查明黄洋中毒的具体原因,没法采取有效治疗措施,最终才导致黄洋不治身亡。所以,林森浩的行为是直接故意杀人,性质十分恶劣。

  破案过程 同学查资料买试剂找出毒物

  黄洋住院后,室友葛俊琦回校,探视过几次后,葛俊琦对黄洋的意外发病感到困惑。4月8日,葛俊琦猛然想起,林森浩曾做过有关N-二甲基亚硝胺引发肝纤维化的实验,葛俊琦在网上搜索发现,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的一系列症状与黄洋完全吻合。他当即给同学孙希才打电话,但由于林森浩回到房间,他挂掉电话发短信告知。孙希才马上安排王欢等人去买N-二甲基亚硝胺,10日终于买到交给孙希才,经检测机构紧急检验,发现黄洋饮水机内有N-二甲基亚硝胺。

  4月11日,孙希才等人到复旦大学保卫处反映情况,保卫处人员立刻报警。警方询问林森浩,但林森浩否认投毒。12日,警方立案调查传唤林森浩,林森浩承认投毒。

  4月16日,黄洋因医治无效而去世。葛俊琦、孙希才等人说,黄洋去世时已经全身浮肿,他们都已经看不出黄洋的容貌。

  庭外死者家人

  不求赔钱只求偿命

  复旦大学作为国内顶尖院校,同寝的研究生林森浩和黄洋可谓同龄人中的优秀分子。今年7月,黄洋应毕业,此前他报考本校的博士研究生,成绩名列前茅,而林森浩也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

  昨天,复旦大学的一些学生到庭旁听。林森浩的多名亲属也到庭旁听。庭审过程中,坐在旁听席第三排林父一直面色阴沉,紧锁双眉。

  昨天庭审中,黄洋的多名家人到场旁听。下午休庭期间,黄洋的母亲在法院大厅内痛哭,难以控制情绪。黄洋的父母表示,没有要求林家赔偿,但坚决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我们的孩子没了,我们要他偿命”。

  休庭期间,双方家人保持了距离。林森浩的一名家人表示,林森浩的父母在事发后情绪十分低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林家的经济条件较差,林母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这些年看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所以没有能力对黄家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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