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污染最高奖1万:多奖点也无妨
■来论
奖励金额多点,更利于发动公民去举报污染。
资料图:工作人员在清理垃圾。
据新华社报道,宁夏银川市近日发布《银川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行政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最高可获奖金1万元。但不少网友觉得“还不够高”。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许多城市都曾试行过。很多污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民众,通过物质激励发动他们提供环境违法线索,也是社会协同治污的题中之义。可举报奖金最高才1万元,聊胜于无,但也确实说不上多。
举报环境违法的奖金,或许本就没必要设“天花板”。现在各地对食品药品违法的举报,就是按照案件货值或罚款的比例给予奖励,就算设了“原则上”的奖励上限,也通常会给“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例外情形留下“不受限制”的重奖空间。奖励对环境违法的举报,完全可以参照这“按率计奖”的做法。事实上,海口等地就是如此。
理论上讲,环境违法被处罚的数额越大,意味着危害性也越大,举报者对社会的贡献也越大,增加奖励合乎情理。这笔钱也无需财政掏,而可以从违法企业上缴的罚款中开支。
就算当下各地环境违法举报奖励设上限很常见,“最高1万元”,天花板也设得有些低。像北京、天津最高奖都是5万元。当然,银川还不是最少的,江苏就规定最高奖励是3000元,不过辖下的苏州最高也是奖5万元。
奖励金额过低,不利于发动公民参与环境治理。像江苏靖江市“毒地”污染举报人周建刚,起初获得的就是3000元的奖励,但可能是考虑到这与其举报承担的风险、作出的贡献不匹配等因素,当地政府最终对其奖励30万元,创下国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最高纪录。但这样的“最高”,反映的恰是此前奖励标准的偏低。
举报环境违法,多奖点其实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