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5日讯 日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为青岛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就业生活补贴的通知》,并安排专项资金680万元, 从2013年7月1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就业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平均每人每月领取财政补贴约300元。
由于困难重度残疾人残疾程度重,自食其力难度大,生活比较困难,现有的低保和低边生活补助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实施救助,不能全面覆盖到困难重度残疾人个体,因此本次就业生活补贴是在充分考量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整体保障能力下,专门针对困难重度残疾人个体实施的救助,体现了各类救助政策的互补性。
为做好与现有救助政策的衔接,体现公平,此次就业生活补贴惠及人群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另一类是非低保家庭中18周岁以上的困难单身重度残疾人。标准相应分别确定为:一类是当地每人每月低保标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每月人均领取低保金之差,另一类是当地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
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使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平均每人每月领取财政补贴约300元,进一步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