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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入伍新政策详细解读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6-30 22:11:42 字号:TT

    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大学生入伍享受优惠

    2013年夏秋季征兵优惠政策有了相应调整,完善了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2013年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入伍的,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并实行上学期间学费减免优惠政策;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从今年起,往届高校毕业生、高校新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学费资助范围,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参军入伍流程步骤详解

    1、兵役登记、预征报名。7月30日前,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交所在高校征兵管理部门。其他适龄青年可在常住户口所在村(居、社区)或镇(街道)武装部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本、毕业证、公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7月31日。应征女青年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录网址:),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8月5日。

    2、体格检查。6月30日前,在高校所在地应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8月1日至8月15日,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按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要求,统一组织到县(市、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3、政治审查。7月10日前,在高校所在地应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经过体检合格的对象,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政治审查;8月16日至8月31日,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经过体检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4、审定新兵。9月5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完成定兵。

    5、办理入伍手续。9月5日前,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在此期间,要注意安全和饮食卫生,不要远离征集所在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6、运送新兵。9月5日起,根据新兵起运计划组织新兵起运。

    7、检疫复查。新兵到部队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相关链接:征兵报名咨询电话

    青岛市征兵咨询电话:市南区82966722、市北区85801319、李沧区87610799、崂山区88896738、城阳区87868700、黄岛区(开发区)86988851、即墨市88511644、胶州市87213493、平度市87362221、莱西市8840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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