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9日驳回了一家中国企业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因为他不准许该公司在美国海军训练基地附近修建风力发电场。专家曾预计,该诉讼案获胜的可能性极低,因为美国总统拥有保护国家安全的大权。
据路透社10月9日报道,由两名中国人拥有的罗尔斯公司在其网站上称,该公司正在俄勒冈州的美军训练基地附近安装风力涡轮机。该训练基地是被用来测试无人机的,具有极高的敏感性。
考虑到国家安全风险问题,奥巴马签署法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出售四个拟建中的风力发电场。这是自1990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公开阻止一宗商业交易,并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要求其出售资产。
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地区法院受理了这起诉讼案,罗尔斯公司称奥巴马总统越权管理,美国既没有证据,也没有清楚地解释何为国家安全风险。
美国地区法院大法官埃米·杰克逊2月份曾驳回该案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认为该法院没有权限审理奥巴马颁布法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关闭工厂的案件,因为这样的法令并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畴。
但杰克逊法官允许罗尔斯公司提出其他的诉讼请求,即起诉奥巴马的法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
但在9日的判决中,杰克逊法官却做出裁定,驳回罗尔斯公司的起诉,理由是在奥巴马颁布法令前,该公司已经“获得充分的申诉程序”。杰克逊法官还指出,罗尔斯公司在收购风电场前,并没有获得美国政府批准。
罗尔斯公司的律师并没有立即就此裁决结果发表意见。目前,美国司法部也未能就此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