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2岁的湖北男青年赵某,去年在招远打工期间,与同室老乡35岁的男子杨某合谋盗窃摩托车。盗窃得手后,两人准备骑往李村大集销赃,在204国道被执勤交警查获。
昨天上午,城阳交警大队惜福镇中队的民警正在204国道正阳路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两名男青年各骑着一辆两轮摩托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驶来,行至正阳路路口遇到红灯后停下,发现执勤民警后神色慌张。民警见其可疑便上前询问,没想到两人扔下摩
经调查,这两辆两轮摩托车均为盗抢车,车主分别为招远市的姜先生和郑先生。据了解,被抓获的男子姓赵,今年22岁,家住湖北省勋县,去年六月份在招远打工,自去年12月份开始盗窃摩托车。至于为何要盗窃,赵某交代称,由于几个月没发工资,没钱可花,于是他便与工厂内的同室老乡35岁的男子杨某合谋盗窃两轮摩托车,在盗窃两辆后,两人准备骑到青岛市区,到李村大集上销赃,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记者 杨海涛 刘春芳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