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困难群体就业,青岛为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一定的综合工资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并获5000元创业资金扶持。
据悉,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青岛采取政府援助与市场就业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事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给予一定的综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青岛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或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此外还可申请4000—5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创业者带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每招1人则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青岛还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青岛市城乡劳动者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业岗位补贴。其中,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另外给予每人每月54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若服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从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由市、区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业岗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