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浮山后村居民拆迁后乔迁新居,2012年房屋开始办理房产证手续。能办房产证了,房屋也更值钱了,由此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有人不满分配不均,19人“抢”两套房;有人不愿放手,一张房产证上罗列着4个人的名字……在一座座冰冷房屋面前,亲情经受的考验越发“艰险”。
案件1 19人“抢”两套房
李某是浮山后村的居民,房屋土地证上是他的名字,拆迁后老房子换得了两套新房,可还没等看到房屋,李某就过世了。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两套房屋由李某的妻子、孩子以及仍然健在的母亲继承。不幸的是,继承手续还没办,母亲也过世了,由此母亲的那份房产她的其他孩子也有继承权。由于涉及代位继承,经确认李某的两套房子共有19人有继承权。
一家19口人,两套房子,这该怎么分?由于房屋涉及时间较长,部分户籍材料不全,调解人员先明确19人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冲突,调解人员又与这19人单独接触,给每个继承人打电话询问各自的意思,有的人要房子,有的人则要钱。针对矛盾激烈的几方,调解人员多次登门了解情况,在经过10个月的“长期战斗”后,案件总算调解成功,李某的妻子和儿子同意拿出一部分钱给其他继承人,其他继承人也同意由两人继承房屋。
调解之后需要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19人要在确认书上签字。法官打电话将19人叫到法院,当时的场面颇为震撼。“办公室屋子都挤不下了,19人浩浩荡荡地就来了。 ”法官说,“首先确认调解的相关材料,然后各方签字,仅这么个简单的程序就花费了一上午的时间。如果这19人不同意调解,到法院打官司,每人陈述半小时观点,一场开庭都要开两三天。 ”
案件2四人共有一套房
王某也是浮山后村的居民,他过世后老房子拆迁分得一处50多平方米的套一房。王某名下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为了这一套房四个人也是闹得不可开交。儿子认为,按照村里的老习惯,应当由男丁继承家产,这套房子自然属于他。可三个女儿却认为,现在已经不是旧社会,女方本来就享有房屋的继承权,为什么要白白送人,而且老人过世之前,三个女儿也都尽心照顾,老人的房产也有她们的份。
社区介入调解,四个人怎么都不松手,谁也不愿意让步,在调解半年之后,四人同意了一种调解意见,即四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上四个人的名字,但是四人都不在这处房屋居住,而是把房子租出去,租金由四人平分。在办理司法确认时,法官建议房屋办理房产证之后,四人最好趁现在身体健康把房子卖掉,卖房钱根据份额各取所需。 “如果不尽快处理,一旦一方突发事故,就要给后辈留下麻烦。 ”
能办证了纠纷多了
浮山后村现辖于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有常住人口7986人,居民户数2662户。浮山后村于1994年4月因青岛市区规划调整由崂山区中韩镇划归市北区合肥路街道管辖,2003年3月浮山后村拆迁改造,居民多搬入浮山后五小区和八小区居住,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直到2012年房屋才开始办理房产证。
据浮山新区街道(社区)办事处副主任潘瑞馨介绍,拆迁分房是按照原先的土地证登记名字分,不少登记名字的人都已经过世了,所以涉及到房屋继承问题,房屋要办证,必须进行调解和司法确认,而在办理调解过程中,阻碍重重,房屋也比以前升值了,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为了房子不少亲人反目,由此涉及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记者从市北法院民五庭了解到,2013年以来,涉及该片区的司法确认案件共有140起。(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