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位于李沧一公司的仓管员小柳在例行清点货物时,发现一台未开封的液晶电视不翼而飞。公司查看6月24日晚上7时许的视频资料发现,趁仓管员小柳忙于工作之际,货车司机李某迅速从货物托盘上搬起电视机放在自己提取的货物当中。6月25日李某称家人病重,辞职返回临沂。
接到报案后,民警调查发现,李某来自临沂一山村,家中经济状况一般,10年来一直在青岛给人开货车。8月4日下午5时许,驾驶货车沿黑龙江路往市内送货的李某被民警抓获。
李某交代说,作案后他先是将电视拉回老家,但因为自己经济条件非常一般,突然多了一台高档电视他担心会引起村里人怀疑,于是又将电视机拉回青岛,藏匿到了以前打工的另一仓储公司内。这期间,李某始终都没有见到液晶电视的“真面目。”为藏匿形迹,李某借钱买了一辆二手小货车,依靠过去的老关系揽活挣钱。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警察的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