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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聂磊案调查:10年屡犯大案不留案底

来源:人民网-- 2013-09-17 16:47:06 字号:TT

    两公安分局长成“左膀右臂” 黑老大背后的保护伞

    于国铭,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

    冯越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鹏,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葛强,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辛克水,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这是近日各媒体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总结出的“涉聂磊案而落马”的青岛警方重要人员名单。

    一位青岛方面的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青岛就是个香饽饽,更是一个大蛋糕,谁都希望在这里分到一杯羹,以致一些公职人员贪赃枉法,甚至执法人员干出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的勾当。”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27年,青岛市不但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列,更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成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及“最佳海滨休闲城市”。

    与经济发展同步壮大的,还有如聂磊这样靠娱乐业、黄赌毒等发家的黑恶团伙。他们为最大限度攫取及保护自身的利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联盟”扩展到执法系统中。

    聂磊的这种“能量”,随着此次“青岛警界地震”显露出原形——青岛市下辖的七区五市之中,最核心的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集中了“聂磊的势力”。据了解,涉聂磊案的落马者,公检法系统几乎都有。尤其是公安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分局、刑警及特警等均有人涉案。

    局长成聂磊的“哼哈二将”

    2011年9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晚上开会对公安系统的干部来说是常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然而,几个小时之后,就有消息人士透露,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会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

    于国铭和冯越欣,是这次青岛市公安局公布的14名涉聂磊案民警中职务最高的两个。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篇发表于今年1月31日的报道,报道以《情系民生,铸就平安》为题,对于国铭调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成就进行了介绍。从报道中,可了解到于国铭的一些基本信息:“于国铭是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市北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从1979年参加工作至今,于国铭代表在公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根据文章介绍,30多年中,于国铭在“斗智斗勇的刑侦岗位”和“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任上,都有出色表现,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获得过‘全省优秀青年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和于国铭一样,冯越欣也是青岛警界的骨干,“业务、技能都十分出色”。《半岛都市报》曾在一篇对冯越欣专访文章中称,“曾经是扒窃、抢夺、诈骗等案件高发区的‘李村商圈’(李沧区一处旅游和商业中心)”,正是在冯越欣的治理下,“如今变得平静而祥和”。

    冯越欣还喜欢舞文弄墨,今年8月他还在当地的“青岛论坛”上发布了一个网帖,标题为《李沧公安分局努力打造“平安夏季”》。他在文中写道:“为给全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夏环境,7月20日晚,我区公安机关出动700余人次警力,对全区娱乐场所、旅馆业、治安复杂区域、暂住人口聚居地等开展治安清查集中行动,在全区设立30多个堵截点,13个流动警务室全部在岗在位,强化巡逻盘查,严厉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冯越欣自己成了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媒体报道,冯越欣敛财的手段之一是指使其掌握的黑恶团伙参与暴力拆迁,将由此得来的“灰色收入”揣进腰包;“取保候审”也成为他敛财的工具,“据有的嫌疑人家属透露,为达到取保的目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要给他送几万至数十万不等的钱才能让其‘点头’”。不过,此内容是否属实,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

    这两位分局局长究竟与聂磊案有多少牵连,现在依然是一个谜。在坊间,有人戏称“两个公安局长就是黑老大聂磊的哼哈二将”。记者曾在青岛公安系统进行过采访调查,但大多数人都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不敢妄谈”。问到两人的口碑如何,有市民笑称:“听说不是太好。”一位中年人还告诉记者:“听说冯越欣被带走的那天,李沧区公安分局大院里有人放鞭炮。”此人随即又补充说:“只是听说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此次与聂磊案有牵连的人员,还有于国铭和冯越欣各自的下属。为此,青岛市公安局在两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同时宣布:“自当天起的15天之内,所有存在问题的警员应立即自首,期限一过,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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