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香港东路阳光山庄小区的居民称,自家小区后面的棉花山上建起了很多座墓地,大大小小共十五座,每座墓地的面积在一百平方米左右,从山顶上望去,用大石块建成的墓地相当豪华。
十五座墓地建在山坡上
“我们家附近山上建了很多墓地,平时爬山的时候就能看到。”市民陈先生拨打晚报热线82860085称。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香港东路这个小区,在陈先生的指引下开始从南边一侧登山,到达山顶后折向该山的东边一侧,在山的半山腰上,记者透过树木隐约能看到两三处用大石块建好的墓地,旁边则有大石块铺成的台阶,一直往上延伸。记者站在山下数了数,山的东侧有大大小小墓地十五座,这十五座当中除了五座有墓碑之外,其他全部都空着,一个墓地里还有两大堆沙土尚未清理,像是刚刚建好。
记者发现,这些墓地由一层层的大石块筑起来,顶端则铺上了一层石板,外表看上去很新。 “这个得有一百多平方米。 ”墓地宽约5米、长约20米,规格大小相似,这样算下来的话,每个墓地的面积达一百平方米,十五座墓地的总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上。陈先生是2008年搬到附近小区的,当时棉花山还没有如此规模的墓地,但从2011年开始,面积大的墓地开建,当地村民纷纷效仿。 国土部门将着手调查 记者电话联系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得知,“棉花山西边一侧是划归西姜村管理,如果村民的祖坟在山上,那么村民去世后可以安葬在棉花山西侧,如果祖坟没有在山上,那么需要跟西姜村村委备案后才可在山上安葬。记者了解到,山上乱建的墓地具体归国土资源局管理。记者就棉花山的墓地建设问题咨询了沙子口国土资源所,“这种面积较大的墓地都是村民生活条件好了之后才扩建的,以前的时候是比较小的,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将对其进行劝告。 ”工作人员回应道。
新闻延伸 建墓地不得随意占地
记者查询了从1999年2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其第十六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标准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处罚:墓穴面积或墓碑高度超过规定标准20%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超过规定标准20%至50%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而《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二条则规定,“未经批准建设公墓的,按非法占地论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