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参加2014年4月21日、22日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合格的考生,方可申报体育特长高考加分资格。
2014年4月21日至22日进行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 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 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等19个小项。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等9个小项。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项目按《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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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2日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采访获悉,今年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在奥赛加分、体育特长生两个方面。
根据规定,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获加20分投档的优惠,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另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加分政策将取消。
体育生方面,往年体育特长学生并无直接加分政策,而2014年高考,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