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确保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摊主如果随意挪动安监部门指定的位置,没有备案,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重罚。昨天市安委会组织各区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培训,并确定了今年重点检查的七项内容以及检查时间。
违规销售将吊销证件
市安委会确定重点检查的七项内容分别是无证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销售和燃放禁止品种规格烟花爆竹;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A、B级产品。
上述七项内容中,处罚最为严格的为无证经营,根据有关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A、B级产品,如果情节严重,还将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另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摊点存货上限为50箱
市安监局相关人员表示,去年国家重新制定了烟花爆竹的生产标准,其中药量、桶的大小等要求都更为严格。生产标准高了,对于从事经营零售业户来说,摊点的布置以及安全举措等也有了相应的标准。比如“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零售烟花爆竹分为常年和临时两种,常年销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年,临时销售许可证有效期1个月。”目前城区内都为临时销售许可证。销售期间,零售摊点储存的烟花爆竹不能超过50箱或者总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每箱30公斤)。
今年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将从开始销售持续至正月十五,进入小年之后,将加大检查力度。
这些场所禁止燃放
市安监局提醒,在以下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记者 王磊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