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证书和感谢状
1947年,孙先生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来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
青岛新闻网7月9日讯 今年7月1日,家住市南区的86岁的孙先生和老伴赵女士(应两位老人要求,本文使用化名)一同来到青岛市红十字会,在遗体捐献申请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对老夫妻是怎样产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青岛新闻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实,老两口为这事儿争论了几十年,赵女士原本一直反对老伴捐遗体的想法,但最终“妥协”了,不但同意了老伴的想法,自己也跟着签下了遗体捐献书。这其中的原因,也许只能用王菲的那首歌来表达——《因为爱情》。
半生戎马,阵亡战友是心中的痛
青岛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今年86岁的孙先生位老革命,他1946年参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他一直做医务工作,曾亲手为许多战友包扎伤口、做手术。
“有的战友被炸掉胳膊,有的头被弹片划伤……”说到这里,孙先生有些激动,他沉痛地说,“当时的医疗条件有限,医术也不行,许多战友因伤势过重最终不治而亡。”
“人不能白死,总得留下点什么”
50年代,孙先生转业到青岛,在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医务部门任职,80年代末从青岛公交集团卫生所退休。做了一辈子医生,他深知医学院教学工作最大的难题是缺乏解剖的人体。
“我一直都在关注这方面的信息,过了这么多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缓解,没有人体解剖,许多理论只能沦为空谈。既然需要遗体捐献,我愿意站出来,因为医疗技术的提高,需要大量的遗体捐献志愿者。”
“其实在退休之前,我就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但一直没有实现。直到今年,我又提出了这个想法,一直反对的老伴妥协了!我觉得人不能白死,做了一辈子医生,死了得留下点什么。死后把我的每个器官单独取出来教学,没问题,我愿意做遗体捐献志愿者!”
老伴:既然说服不了他,就跟从他
对于孙先生想捐一体的想法,他的老伴怎么看?
赵女士告诉青岛新闻网记者:“老头子是个老革命,我一直很崇拜他,别的事我从不过问,可是在这件事上我之前是反对的,总觉得死无全尸不太好。”
赵女士说,最近几年,老伴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得了冠心病,还患有膝关节退行性病变。前两天,孙先生再次向老伴提出了捐献的愿望。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最终,赵女士和他一起做了捐献遗体的登记。
对于最后的这个决定,赵女士认为是爱情的力量。“相濡以沫过了这么多年,我爱他,尊重他的选择。人生在世,不能白活。”
专家:老人遗体常用于医疗教学
青岛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目前,遗体(器官)捐献共分三类,即器官捐献、角膜捐献和遗体捐献,秉持“自愿、无偿、身后”的原则,捐献者根据自身的意愿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其中,遗体捐献只能用于医疗教学使用,不得进行器官和角膜移植。
对于年事已高者是否影响捐献,张女士表示,捐献完全按照“自愿”原则,不受年龄限制。年纪大的逝者,由于各器官衰老较严重,并不适宜器官移植,故而许多老人自愿捐献遗体供医疗教学使用。(青岛新闻网记者 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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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必须是在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下方可进行,这其中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经直系亲属同意后,与当地红十字部门取得联系,进行相关手续的登记和办理,捐献者离世后,直系亲属将成为捐献的执行人。
自80年代至今,青岛共有遗体捐献500余例。此外,器官捐献的接收站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401医院;角膜捐献的接收站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眼科医院;遗体捐献的接收站为青岛大学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