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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儿被强奸后厕所产子 母亲下手勒死外孙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3-06-10 19:20:31 字号:TT

  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甚至来不及啼哭一声,就被其外婆勒死了。近日,这个狠心的外婆站上了被告席。

  这个外婆姓陈,安徽人。2012年初,她和女儿小李一起来绍兴县打工,并在齐贤镇兴齐村租了一间房子。同年4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母女俩正在看电视,此时女儿小李突然喊肚子痛,陈某一开始还怀疑女儿是不是吃坏了肚子。但当时身上没钱,陈某也就没带女儿去医院,让她在床上躺着休息。

  一个多小时后,小李因为肚子痛得难受便去厕所,陈某则顾自看着电视。“妈,这是啥东西?”厕所里,小李的惊叫声唤来母亲陈某。陈某被当时的景象吓了一大跳:女儿竟然在厕所里生下了一个孩子!

  事后,小李在母亲的质问下道出了“生子真相”:原来,2011年7月的一天,她所在厂里的老乡盛某叫她去他宿舍玩,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盛某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当时她根本没想到报警,而且第二天盛某就离开了厂子。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几个月,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一直不敢把这个事情告诉家人,也没敢去做人流。

  陈某担心女儿未婚生子会影响以后结婚嫁人,便狠下心肠“处理”外孙。当时,陈某解下自己的裤腰带,绕上了婴儿的脖子,将其勒死。次日早上7点多,婴儿的尸体在附近一个公共厕所边的井里被人发现,有居民报了案,经查,警方锁定了陈某母女……

  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能自愿认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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