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8月9日电 半个月来,福州杨女士上班途经白马路乌山高架桥附近时,数次遇到一名男子朝她裸露生殖器官,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眼睛一直盯着她;等到两人相遇时,男子突然把车停下,然后露出生殖器官,杨女士当场被吓跑。
9日下午,在了解到违法嫌疑人的家庭住址后,警方前往违法嫌疑人的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违法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日早上,在同一路段,杨女士又遇到了这个“露阴狂”。“我当时恼羞难当,用手机拍下视频,偷拍时只能假装看手机,”杨女士说,她不敢直视对方的“变态”行为,把头扭向另外一边,偷偷用手机拍下,并将视频截图传上微博。
“这种行为实在太流氓了,很多女生都被吓坏了,”杨女士说,该男子长期在附近“作案”,她拍下证据后,便到派出所报警,并做了笔录。
了解情况后,福州市鼓楼区安泰派出所黄国兴副所长立即组织民警及保安员顶着烈日高温,在嫌疑人出没的路段进行预伏守候,同时通过杨女士发来的视频进行摸排,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黄某(男,1961年出生,家住鼓楼区)。
福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回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安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