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纠葛为何拖了10年
记者6日来到案发地。远远望去,周围一片枯草掩映,范某家两层灰白色楼房映入眼帘。
据虎丘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沈锦龙介绍,范某家自2003年被列入拆迁范围后至今未拆迁。按政策规定,范某家可安置房屋面积208平方米,其提出要为在区外入赘做女婿的小儿子再安置90平方米房屋面积,此要求不符合当地拆迁政策规定。通安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范某始终拒不配合。拆迁公司进入后,也多次上门做工作,范某本人曾口头承诺于11月4日签约,但最终未签。12月3日,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做工作时,发生冲突,引发上述案件。
范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否定这一说法。他介绍,父亲是退役军人,今年65虚岁,平时打零工,家里条件不太好。“双方矛盾焦点确是为争补偿给弟弟的那一套房子而起,其实案发前一个多月,我们已经基本做通了父亲的工作,他答应不再要那一套房子。但后来因为几万元的补偿数额没谈拢,没有签协议。”
另据记者了解,涉案的苏州中诚拆迁公司成立于2003年,具备房屋拆迁资质,2013年10月由通安镇安置补偿办公室委托开展拆迁工作。沈锦龙说:“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和谐地开展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存在违法违纪、侵害他人人身及财产的行为,应由拆迁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在采访中,也有人反映这家公司在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有违上述要求的行为。
记者在虎丘区提供的书面材料上看到,2003年拆迁实施以来,涉及通安镇11个村3736户。截至12月3日,已经拆除农户3698户,占总户数98.98%。
惨痛教训令人反思
记者采访获悉,案件发生后,苏州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要求虎丘区迅速依法处置。据虎丘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副区长俞愉介绍,连日来他们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成立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二是做好善后安抚工作,三是加紧案件侦查。
处置仍在继续,但案件引发的诸多反思同样重要。俞愉说,政府在为悲剧深感痛心的同时,不回避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之处,比如,对拆迁公司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此,我们将深刻吸取这血的教训,认真总结和反思,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各项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俞愉说。
虎丘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沈锦龙认为,当前拆迁工作中,一些拆迁公司虽然资质正当、手续合法,但监管困境不容小觑,“如何在拆迁过程中依法加强行之有效的管理,如何加强对拆迁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他们的职业行为,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和改进。”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拆迁工作中,确实存在个别拆迁户因与拆迁方达不成协议而久拖不决现象,在这过程中,既需要有法律法规来约束被拆迁方,又要防止、制止拆迁人员威逼恐吓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这样的矛盾考验着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政府一方面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被拆迁人合法诉求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将拆迁行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依法推进,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记者刘巍巍、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