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化名)以营利为目的,分别租赁厦门殿前一处店面和另一处的房间,容留七八名女子在此卖淫。其中,店面挂着发廊的招牌,和嫖娼人员谈好价钱后就去另一处的房间卖淫。
11月5日21时许,民警在王梅租赁的殿前房间内当场抓获正在实施卖淫的两名女子和嫖娼的两名男子,同时在店面抓获涉嫌卖淫的其他人员。
“我只是打扫卫生的,我什么都不知道。”被抓后,王梅竟然声称自己只是保洁人员。证言显示,王梅是房屋的实际租赁人,被卖淫女称为“老妈”,卖淫女赚的嫖娼费用要和王梅分成。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王梅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