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闯入单身女子家中意图强奸。怕反抗引杀身之祸的女子,假意配合并让他留下电话号码,以便日后联系。男子竟真的留下了号码。警方凭电话号码将男子抓获归案。
年近40的王某因犯抢劫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减刑后于2004年刑满释放。案发时在南沙区工厂打工。
2013年9月某日零时许,王某路过李某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城中村的出租屋时,偶然发现住在一楼的她竟没关紧房门。透过门缝,王某看到李某一人独自在家,便闯入李某住所,用手按手臂、掐脖子及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行与正在睡觉的李某发生性关系。28岁的李某自知难以反抗,怕引来杀身之祸,便假意迎合王某。她跟王某聊天,并希望他不要让自己怀孕。待王某戒心缓解后,李某以日后联系为名,让他留下手机号码。王某得逞留下号码后逃离现场。
到了早上,李某即报警求助并不时发短信给王某,以取得他的信任。公安机关根据李某提供的通信线索,将王某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某使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记者 陈万如 通讯员 夏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