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5月22日专电 记者从重庆市检察机关获悉,肖烨、许社卿、严鹏、王建军、赵红霞、谭琳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于5月2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肖烨等6人敲诈勒索一案经重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3年4月28日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同年5月2日将该案交予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闻幕后
在肖烨、许社卿、严鹏、王建军、赵红霞、谭琳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中,作为“受害者”出现的雷政富和周天云二人,在被肖烨团伙敲诈勒索时,并非自掏腰包。
2008年2月,当肖烨以“借钱”之名实施敲诈勒索时,重庆市原北碚区区长雷政富让北碚区重庆勇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向肖烨支付人民币300万元。此后,肖烨还让雷政富把北碚柳荫路边坡整治及碚金路改造工程,交给他的公司承建。2009年9月,肖烨借谭琳玲不雅视频为由,仍以“借钱”之名,向原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敲诈200万元。周天云让其亲人为自己支付。
肖烨敲诈所得的500万元,其中2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仅有4万元,被肖烨以“服装提成”的名义交给了赵红霞;其余款项,则被肖烨用作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