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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官员升迁无望敛财数百万 自认落马因倒霉

来源:扬子晚报-- 2013-08-01 08:54:04 字号:TT

“拓荒功臣”升迁无望大肆敛财 咖啡店内接头拿到钱就走人

  贪欲之火,往往把自己烧成灰烬才熄灭。可原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徐宝林,直到罪行定谳后,贪欲之火在内心仍未完全熄灭,总觉得自己帮助那么多老板发大财,从他们身上收点、拿点是应该的。从扬州市检察机关查办该案的经过看,2002年至2012年是徐宝林掌权的十年,也是他贪腐最疯狂的十年,特别是在升迁路断后,更是把敛财当成了要务;最终因受贿391.7万元被判刑10年6个月由于该案的特殊教育意义,今年6月份省检察院通报去年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行贿受贿大案中,徐宝林一案榜上有名。日前,扬州检察机关披露了该案侦办的详情。

  徐宝林档案

  现年57岁

  曾任江都市丁伙镇党委书记

  维扬区副区长

  瘦西湖管委会副书记

  2002年-2012年

  受贿391.7万元

  被判刑10年6个月

  我也曾经很辉煌啊……我后悔啊……

  要不是我关照

  那些老板怎么能发大财?

  宣判后,徐宝林面对记者采访,谈到究竟怎么看待这条人生路时,他还有点“委屈”。

  1 心态失衡 “拓荒功臣”迈上贪腐路

  这些老板都是我让他们发了财,收点拿点也是应该的!

  徐宝林在《悔过书》中总结,他的堕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态失衡:看到老板们开豪车、住别墅、一掷千金,逐渐对金钱产生了兴趣。

  如果光看57岁的徐宝林履历,人们肯定会为这样一个勤奋奉公的公仆“叫好”。2011年7月25日,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举行成立10周年庆典,有人在发言中称:“我们开发区人就是要有‘硬着头皮、厚着脸皮、饿着肚皮、磨破嘴皮、熬红眼皮、跑破脚皮’的‘六皮’精神!”

  作为园区的老领导,徐宝林是这种精神的象征之一,他曾获得“拓荒功臣”的荣誉。

  实际上,徐宝林在其发迹之地扬州江都市丁伙镇的名声更大。1993年,他出任江都市丁伙镇党委书记,敏锐意识到当地花木种植优势,号召全力发展花木产业,带头在自家地里种上花木。几年下来,丁伙镇从最初的2000亩花木扩展为4万亩,成为江苏最大的绿化苗木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花木名镇”。

  徐宝林在丁伙镇的成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身边人所说的“胆大、精明、能吃苦”的处事作风。也靠这些特质,他从扬州江都一个乡村农民,一步步升至维扬区副区长,直至瘦西湖区管委会副书记的高位。2000年,徐宝林成为扬州市维扬区副区长,次年兼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分管房屋安置和工程建设。

  新园区建设之初急需上马大批办公楼、厂房,建筑总量高达3万多平米,总造价2000多万元,这块“肥肉”掉进谁的嘴里完全取决于徐宝林。徐宝林早就有了不二人选“好伙计”刘志涛。刘志涛是徐的江都老乡,早在1990年徐宝林任江都市塘头乡党委副书记时就打过交道。当时,瓦匠出身的刘志涛回到塘头乡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受到徐宝林的重用,当起工程队长。逢年过节,刘志涛都带些烟酒“孝敬”徐宝林,徐宝林也当朋友情谊收下,直到案发前。

  在徐宝林引荐下,刘志涛在江阳工业园承接了2000多万元的工程。徐宝林帮他拉项目、建厂房甚至关照贷款,看着刘志涛轻轻松松赚了几百万,自己依旧拿着那份死工资,他心里不是滋味。

  2002年端午节后,刘志涛带着烟酒到徐宝林家,临走时将装有5万元的纸袋塞给徐宝林。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收受现金贿赂,他的贪腐之路迈出第一步。

  2 升迁路断 他开始打电话索要好处费

  再不用手中权力捞点实惠,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徐宝林不止一次提到,第一次被举报后,虽有惊无险,但却因官场失意、权力削弱,他的意识发生了新的变化。

  检察机关披露,2000年到2005年徐宝林担任维扬区副区长的5年,是他从政生涯中最特殊的一段时间,既在这里迎来仕途高潮,也从这里彻底滑向犯罪的深渊。

  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徐宝林兼任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他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四处招商引资、扩地建厂。然而,一直平步青云的徐宝林却在2003年遭遇仕途上的“滑铁卢”有人举报,徐宝林曾经收受刘志涛的巨额贿赂。

  听到风声的徐宝林赶忙将30万元退还给刘志涛,并再三叮嘱,如果有人向他调查,不要乱说话。果然,刘志涛很“够意思”,坚称自己没有送过钱给徐宝林。

  证据不足,这一次徐宝林有惊无险。但是,组织上免去了他兼任的江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只保留了副区长的头衔。相较实权在握的园区管委会主任,这无疑是徐宝林仕途中一次沉重的打击,也成为徐宝林思想上逐步堕落的转折。

  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说,徐宝林不止一次提到,正是这次官场的失意、权力的削弱,让他意识到自己年近半百,仕途上已升迁无望,如果再不用手中的权力往口袋捞点实惠,到头来就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从此,徐宝林手中的权力成为中饱私囊的筹码,工作中胆大精明、敢争敢抢的行事作风,完全转变为收受贿赂时的工于算计、敢收敢要。他继续安排刘志涛承接各项工程,先后收受刘的各种贿赂达50万元。

  内心的贪婪闸门一旦打开,最原始的丑恶嘴脸就暴露无遗检察机关掌握了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害怕被查处,徐宝林曾退还刘志涛30万元,心里一直耿耿于怀。风头一过,他几次三番找到刘志涛,想把钱要回来。当时刘志涛手头恰好没那么多现金,先凑10万给他,徐宝林当即翻脸,拿钱转身就走。

  徐宝林哪肯就此罢休?2004年5月,他又打电话给刘志涛,编造了个谎言,声称自己被人敲诈,让他无论如何拿出20万。为了不得罪这个“财神爷”,刘志涛连忙凑了18万元送去。

  3 赤裸交易 “照顾”完工程就有回扣拿

  我帮他从一个摸鱼的变成千万富翁,才给10多万太小气!

  李伟是丁伙镇赫赫有名的花木大王,当年正是在徐宝林的带领下,他种起了花木苗圃,后来在徐宝林的照顾下,获得了大量业务。

  李伟是丁伙镇赫赫有名的花木大王,当年正是在徐宝林的带领下,他种起了花木苗圃,从此生意越做越大。可徐宝林一直“惦记”着这位好兄弟。

  2002年,为了接下江阳工业园一期工程绿化项目,李伟找到徐宝林希望老领导关照。徐宝林欣然答应。李伟果然顺利拿到项目,做下近千万的业务。眼看工程已经开始近一年,李伟却没半点表示,徐宝林觉得他“很不懂事”。忍到第二年5月,他给李伟打电话谎称自己有点私事,急用10万元。李伟不敢得罪,乖乖把钱送到徐宝林的手上。

  2003年5月到去年初,李伟陆续从徐宝林手中承接了世界动物之窗、万花园二期等绿化业务,总业务量达4000多万,“孝敬”了徐宝林18万元。可徐宝林心里始终不平衡,认为“是自己帮李伟从一个摸鱼的变成千万富翁的,才给10多万,太小气”。

  2005年11月,徐宝林调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区任党工委副书记。徐宝林分管的安置房和工程建设。从工程招投标、项目承接资质鉴定到经费审批,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把这些权用好,同样可以“捞油水”。

  泰兴市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强找上门来,从2005年4月到2007年9月,他从徐宝林的手中承接了宋夹城河疏浚工程,并分七次送给徐宝林98万元的回扣。这是徐受贿额中最大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的欲拒还迎,徐宝林与王玉强是纯粹的“权钱关系”。位于扬州盐阜路上的迪欧咖啡厅是他们接头的“老地方”。每次王玉强拿到工程款,都会把回扣用报纸包好,在这儿送给徐宝林。除了工程上有问题要商量,徐宝林基本二话不说,拿钱走人。

  徐宝林的贪婪和精于算计被王玉强看在眼里。2005年正月,徐宝林约他在咖啡厅见面,提出王玉强与扬州涵闸管理处签订24.28元/立方米的土方合同价格太高,要降一降。几个回合下来,单价降到21.5元。可同时,王玉强必须给徐宝林的回扣不仅一分不少,甚至变成每方5元的高额回报。徐宝林这么做,既压下了交易价格,掩人耳目,自己又得到巨额的“实惠”,可谓“又精又贪”。

  4 案发细节 侦查平台意外“揪出”尾巴

  徐宝林始终认为自己落马属于“倒霉”。

  检察官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意外发现,李伟的业务轨迹、业务量与徐宝林的职务变动、职权行使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徐宝林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

  说徐宝林贪婪无度,还缘于他始终认为自己落马属于“倒霉”。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倪华说,2011年底,扬州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对扬州市某绿化单位负责人冯文强(另案处理)进行职务犯罪初查。期间,掌握了李伟对其行贿的线索。此后,通过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平台,检察官意外发现,李伟的业务轨迹、业务量与徐宝林的职务变动、职权行使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徐宝林的狐狸尾巴露了出来。

  认定徐宝林是否受贿,关键在李伟。此时的李伟借口到江西新建县进树种,离开了丁伙镇。去年3月,倪华带领侦查人员冒着倾盆大雨连夜驱车奔赴江西,凌晨3点抵达,兵分两路对挂扬州车牌的豪华轿车和进出旅馆的住宿人员进行排查,但3个多小时一无所获。此时,检察官得知,李伟去了武汉。

  又是一夜无眠,倪华带人立刻追赶,终于在武汉江夏区一个不起眼的旅店前,发现一辆扬州车牌的轿车。此时一个60岁左右的瘦弱男子正往后备箱里放行李。此人正是李伟!

  李伟的归案打开了徐宝林受贿大案的缺口。去年4月13日,扬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宝林立案侦查,鉴于他患有糖尿病和呼吸暂停综合征,检察机关特意叮嘱看守所,每餐都为他准备低糖饭菜,还特意定制一台直流供电呼吸机。

  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前期缜密的侦查取证,使得徐宝林做了彻底交代。检察机关查明,徐宝林从2002年到2012年,先后利用担任维扬区副区长兼江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刘志涛、李伟、王玉强等人的贿赂高达391.7万元,并被他用于购买房屋、放高利贷和单位集资,到今年初,这些钱被检察机关全部追回。

  去年6月底,扬州市检察院对徐宝林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扬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徐宝林受贿391.7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文中涉案人物除徐宝林外,均为化名)(通讯员 田野 海波 扬帆 记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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