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导视:
解说:
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一个个幼小的心灵,新学期开学第一天,作家郑渊洁建议,教会孩子防性侵。
永州祁阳县梅溪镇教师管理中心主任 唐海君:
这方面就是我们整个全国的教育的薄弱环节。
解说: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将重判。最高法副院长的表态引发关注,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如何实现最大化。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田立文:
司法机关查处此类案件的时候存在调查取证难,定罪量刑难这样的问题。
解说:
一个12岁的孩子被人性侵,怀孕生子,被迫休学。明明一个受害者,为什么又会沦为被告。
永州祁阳县梅溪镇 居民:
这个小女孩是个罪犯。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防性侵,重要的第一课。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从昨天到今天,媒体上的标题最多的出现频率的一个关健词就是第一课。开学了,所以大家都在关注第一课,第一课有的在讲梦想,有的在讲安全,有的请抗天员,有的请社会知名人士,还有普通人等等等等,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之下,我们也要去关注,防止性侵害要不要成为开学的第一课。当然这是个问号,今天《新闻1+1》在今年的开学之后的第一期节目,我们来关注一下这个话题。
解说:
敬个队礼,伸个懒腰,打个哈气,睁大好奇的眼睛,这是孩子们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新学期,很多孩子们走进校园的第一课并不是课本里的知识,在南京夫子庙小学,为了让孩子在人生启蒙阶段先学做人,学校在夫子庙举行了一场新生开笔礼,北京七一小学的开学典礼,同学们则在老师的带领下完成了他们的梦想之船。
而在上海,更看中的是学生的安全,昨天上海的中小学生们就领到了一本历时三年编纂而成的教材,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安全教育成为了孩子的必修课,这也是全国首个省市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排入课表。孩子成才安全是大事也是前提。近日童话大王、著名作家郑渊洁也在微博中倡议,开学第一课应对全国小学生进行防性侵教育,今天上午他则前往北京亦庄实验小学参加了学校的开学典礼,并给孩子们上了一堂防性侵的开学第一课,而在其发起的是否要进行防性侵教育投票中,有一万一千多人表示赞成,占到投票总人数的97%。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来自光明日报的报道说,统计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是性侵害的主要受害者。今年7月发生在湖南某地12岁的女孩遭性侵怀孕生子的新闻就曾引发全社会的震惊,在事发地受害女孩就读的小学,心理专家曾召开过一个小型研讨会,试图了解当地防性侵教育的情况。
永州市某县中心小学学生家长:
在家里平时也对她进行了一些教育,说不能单独去男老师的办公室,如果学校能够做得到的话,尽量安排女老师当班主任。
解说:
研讨会上心理专家刘凤琴还带来了北京师范大学研发的性教育读本现场发放,面对这个话题,学校的领导坦诚,他们在日常的学生教育中防性侵教育很难开展。
永州市某县中心小学老师:
不知道从何下手,你又不敢讲,讲了又怕出现一些乱子,家长也不能解释,讲浅了也不行,起不了作用,讲深一点这个度很难把握。
解说:
我们走访当地农村发现,家长们对孩子防性侵教育的启蒙时间,以及教育方式也一样困惑。
永州市某县学生家长:
怎么说呢,不是说要教她怎么,有些小孩儿自己都有一种本能,她都有知道。
永州市某县学生家长:
她现在才3岁多,长大一点,等到五六岁就要跟她说。
解说:
不,我不去,这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举办的圆梦女孩志愿行动阜南行系列活动上,一位当地农村小女孩在课堂上面对志愿者扮演的坏叔叔引诱时,坚决喊出的话,但是校园里防性侵教育却是任重道远。
评论员 白岩松:
防性侵当成开学的第一课,它反映了一种态度,在这种态度里头,有担心、有愤怒、有期待也有责任,因此非常非常理解。但是具体开学之后是不是真的防性侵就当成真的第一课,那我觉得接下来要做非常细致的工作,包括大家一起的讨论。
第一个,他从一年级就开始讲吗?如果要是新入学的小学生,第一堂课真的上的就是防性侵,那可能很多人又会投反对票,是不是应该讲讲其他的,然后隔几天之后再去讲这一点。另外几年纪开始讲合适,怎么去讲,家长和学校又该如何分工等等。社会是否需要有一种从教育大的体系当中把它列入其中,我觉得这个都需要思考,因此防性侵作为开学的一课,可能很准确,是不是作为第一课,那正好是可以引起大家思考的一个过程。
因为接下来我们要做很多的细致的调查和理解,我觉得把安全当成第一课,可能更靠谱,这个安全是个更大的概念,防性侵是其中的一点。具体到研究下来的时候,我们来看,现在把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防范防性侵教育,增强其防范防性侵的意识和能力,正式纳入到地方的法规里头是今年的广州,这还是一个刚刚的开始,但是在这一点上,广州作为改革的前沿又走在了前头,非常值得赞一下。
接下来我们要详细的研究,全国妇联对300多个儿童防性侵的跟踪发现,有68%案件发生在熟人之中,比例相当高,而且此类儿童性侵案件持续的时间长,平均在4.8年左右,真够长的,那么这种危害也就更大,这些案件也就频频发生也就说明了,家长教师还有跟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都没有形成基本的儿童保护意识,他就没觉得这是红线他就敢去汤,没觉得是高压线他就敢去碰。
接下来看北京青少年法律研究中心搞的调查,14周岁以下,从2005年至今一共40起案件,结果发现性侵害中八成为熟人作案,比刚才的比例还高,公职人员居然占到了45%,这一点很让人脸红。岁数大的比例也极高,年龄超过43岁的近七成,这里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施暴者的双重人格现象比较严重,也就是一方面在犯罪,另一方面可能容易让孩子觉得,这爷爷又很和善,或者怎么样。因此在这一点上,一方面要给孩子做足了防止性侵害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如何让大人意识到这是高压线,这是红线不能碰,法律就要起到作用。最近我们听到法律这方面非常严肃的声音。
解说:
这是一组看上去极其沉重的漫画,当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一再上演,全社会都在发问,现实中我们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孩子。
就在上周四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闭门座谈会,而主持这场座谈会的是最高法副院长黄尔梅,作为最高法现任的唯一一位女性副院长,黄尔梅将座谈会的主题指向了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黄尔梅表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保护力度日益增强,但是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时有发生,对此她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对这类犯罪从重处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进入学生宿舍强奸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黄尔梅副院长的表态立刻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田立文:
司法机关查处此类案件时候,存在着调查取证难,定罪量刑难这样的问题。另外,司法机关在惩处此类犯罪之后,也存在着失之以轻,或者打击不力等问题。
解说:
那么,面对这一现状,司法又应当如何保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法律成为司法界内外共同的呼吁。
田立文:
当前处理这类案件时候,立法中也有不尽完善的地方,幼女作为犯罪对象的刑法条文仅有两个,一个是嫖宿幼女罪,一个是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是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可见这两个罪规定的刑法差距很大,我们也建议立法部门对性侵幼女犯罪进行深入研究,整合统一相关法律条文,也可以设立性侵幼女罪专门发条,以体现对幼女的特殊的司法保护。
解说:
来自新华社的报道说,最高法院目前已经在起草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司法的政策性文件。
评论员 白岩松:
其实我们回到上周四最高院,他的会上强调的我们看他的理念,你很容易在这里找到这样的字眼,“最大”“从重”还有“重判”,显然要把这个问题放到很高的层面上去解读,所以才要强调最大,接着就是从重形成一种巨大的威慑力,要拉起这样的一根红线。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连线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皮艺军,皮教授你好。
皮艺军:
你好。
评论员 白岩松:
您怎么理解高院开的这个会,尤其你看这一条在重判的时候,特殊职责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像教师等等,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您怎么看待高院的表态?
皮艺军:
一个公职人员和一个社会青年他们同样犯了性侵做,公职人员首先违反的是职业道德,再一个就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更重要的是这些所谓的性侵儿童的这些案件,都在于他们这个群体是最有利于接触孩子的,而且他们管理孩子的职权,所以在这里面,如果是一个坏人对一个孩子侵犯是一对一的,可是一个校长、一个老师利用职权他所侵害的女生可能是不计其数。所以我认为从这一点说对他们应该是从严。
评论员 白岩松:
皮教授,其实非常重要的一点,法律如何给全社会一种警示,说这是高压线,未成年人,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要对他们下手,你碰就是要把自己垫这,而且是最严厉的。我们注意到一个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正在起草的,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司法政策性文件,8月30号最新的消息,您觉得之所以他们在干这件事是要补我们法律一些什么样的漏洞?
皮艺军:
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制定很多年了,它的效用也是很明显的。但是有一个比较大的一个遗憾就是它的可操作性不强,所以在这里面我们想做的事情是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样把这种原则性的保护,变成了专门性的保护,把这种所谓的倡导性的保护,变成可操作性的保护,我想高院的做法他在这一方面是要提高法律的效率和他的针对性。另外还有一个,对于我们全世界、全社会的公民儿童保护意识的一种提升。
评论员 白岩松:
皮教授,这些天一直在困惑这样的事情,咱们不是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而且在法律上来说,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时候,相关的比如说判决也应该是从重的,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全社会依然没有形成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是一条红线,谁都不敢碰这样的一种全社会的主动意识呢?
皮艺军:
这种倡导性的法律它有个问题就是说,当我们违反了这条法律的时候,我们怎么样去处罚。比如说我们向未成年人出卖烟酒,当我们卖了它以后,我到底是谁来处罚,我们向谁报案,当一个孩子如果是受到侵害或者是性侵以后,我们除了公安机关,我们还向谁去申诉、去报案,这里面都存在着一个对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而且从性侵来说,他的最重要的特点,非常隐秘,他是被他所亲爱的人,或者是他最亲近的人,他最敬仰的人所侵害的。而且在这里所暴露的,而且作为孩子来说,他的心智不成熟,他跟成年人受性侵,所做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他在里边能够暴露出来的只是非常一小部分,大部分还都是水底小下的冰山,很多的性侵的孩子长大成人之后都不敢披露这种现实,这段痛苦的经历。所以这一点是非常特殊的,我认为有必要做专门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
评论员 白岩松:
为什么我们要特别关注法律这方面的保护,因为法律作为整个社会道德的最低的这样一个底线,你要不守住这条底线的话,再逾越它,那我们就不敢想象它的后果会是什么样。接下来透过一个案例,其实面对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我们要思考的事情还有要防范和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
解说:
在慈善组织的帮助下,12岁的思思不得不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去继续自己的学业。历经被性侵犯、怀孕生子、被迫休学后,重新回到一个陌生校园的思思,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呢?
电话采访 思思:
我在原来的学校,怕别人指指点点的,在这里读书很陌生,爸爸妈妈能不能来照顾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解说:
心理专家刘凤琴亲自为思思联系了学校,我们也希望她可以帮助这个饱受创伤的孩子慢慢地康复。
北京红枫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心理专家 刘凤琴:
如果难过像一个人站在面前,还会说什么?
思思:
杯水车薪。
解说:
一个月前,当刘凤琴:第一次为思思做心理辅导时,孩子用了四个形容词来表达自己的内心。忐忑不安,杯水车薪,语重心长,囫囵吞枣。自画像思思画了有很多黑种子的向日葵,而小学生情绪适应量表心理健康量表的现场测试结果,让接触过很多性侵害的刘凤琴感到吃惊。
刘凤琴:
(结果显示)她总感觉自己做错了事或犯了什么罪,还有我的罪恶是不可饶恕的,大部分时间我觉得我还是死了好,这个孩子已经到了非常危急一个时刻。
解说:
一个12岁孩子不仅遭到了性侵犯,而且为了证明是何人所为,家长又做出了一个极其不可思议的决定,让思思生下孩子,尽管性侵思思的犯罪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这一事件却让思思一家陷入了无法想象的困境。
思思:
(婴儿)爱笑,爱和人讲话。
记者:
(生孩子)有没有想过对女儿的身体和心理对她的伤害?
永州祁阳县梅溪镇 李春生:
这个我考虑是考虑了,考虑之后,这个生命反正是一个人带来的,没破案生下可以(留个证据)。
记者:
你自己是不愿意(生孩子)吗?
思思:
对。
解说:
由于思思一直在指认存在多名对她实施性侵的犯罪嫌疑人,但是除了生下孩子所得到的DNA鉴定结果,思思无法提供更多直接的证据,所以当地警方对于思思的指认也一直未采取立案调查措施。这样的僵局让一个12岁的孩子在当地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如今受害者思思在村里不仅很难获得同情,由于她更多的指认,家人反而成为了被告,被指认的人以侵害名誉权把思思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
记者:
这些书现在放这么长时间,你还翻过吗?
思思:
没有。
解说:
记者见到的思思大多数时间不敢出门,不仅有人骂她影响声誉,还有村民表示要赶走她全家。
永州祁阳县梅溪镇 村民:
这个小女孩是个罪犯,不是强奸,你们不知道,具体来说,她是(跟老头)合奸,一点都不可怜,她诬赖很多好人。
记者:
听说有人还想把他们家赶走是吗?
居民:
是。
记者:
您听到过吗?
居民:
我也听说过,昨天晚上打电话给她,吓唬她。
解说:
思思很孤单,孩子生下后没有老师和同学来看她。
思思母亲:
(婴儿)还是很乖的,对她很亲的。
记者:
那(有人)收养之后,以后你会想见她吗?
思思母亲:
会。
评论员 白岩松:
小思思今年5月12岁,她生下了一个女孩,然后她指认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有她的几个老师对她实以强奸,最后生下这个孩子之后,经过公安的DNA鉴定又发现是一个74岁的老人,是这个孩子的父亲,但是这一下子就坏了,因为被他指认的人就会认为,这个孩子的父亲是他,因此你完全是诬陷等等等等,这个孩子,小思思陷入到另一种绝望当中,其实这也非常让人去困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仅只有关键的那一个DNA鉴定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接下来这个大环境该怎么样去改变。这一个问题也要连线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皮教授你好。
皮艺军:
你好。
评论员 白岩松:
你看面对未成年的性侵害,不仅仅是判的那一下,判之后社会救助各方面似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您的这种经验,包括您的感触和思考是什么?
皮艺军:
我们现在我们所谓的福利机构,比如说福利院所救助的孩子是弃婴和孤儿,甚至他都不收残疾幼儿,所以这里边这些父母不能够承担监护义务,或者是不能转移监护权这些孩子,现在好像没有什么专门的机构。所,以这里边我想的是,是不是能够在我们体制不能够解决的问题这种前提下,是不是能够动员社会机构,社会力量。比如说民间组织和NGO包括大学生,包括社会工作者,在我们国家这个社会资源在这方面的缺乏是非常严重的,我们中国的社会工作者要为一千个民众对象服务,这里面的缺口是巨大的,我们现在是20万人,可是我们希望能达到的是,几年之后应该达到300万社会工作者。这里边,我们这些孩子到底由谁来救助,我们体制肯定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体制外的力量应该接入,这是一个基本的一个出路。
评论员 白岩松:
好,非常感谢皮教授给我们带来的解读和建议。其实在说到对孩子的这种性侵,整个这样的犯罪,让所有人都会感到非常非常难过,但是再往深去想,这是一种对未成年人的相对极端的犯罪,但是我们整个的土壤呢,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上,我们整个社会是否足够成熟。比如说,一个已经持续了半年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这轮奸案,我们可以看到,你不管怎么样去说她的父母,你都可以有这样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个孩子的名字、这个孩子的头像,在整个半年尤其前半段的时间,大量地出现在媒体上,这是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但是我们包括媒体在这个方面,都不以为然。
另外,今天采访河南高原田立文副院长他有两点,我觉得说的非常的好。他说第一个,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他的职责过于原则和宏观,真正在落地的时候,比如说隐私保护合各方面的时候,他缺乏相关细则,因此很缺抓手。第二一点他的提醒也非常重要,在我们的政府机构里,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面对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教育、团委、妇联好像都管,但是又好像谁都不管,我们总会遇到这样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