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山东章丘爆炸事故现场 仍有遗留炸药
中新网9月9日电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对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对涉嫌犯罪的11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21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纪律处分。
近日,国务院对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民爆济南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该起事故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11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21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纪律处分。
山东保利民爆济南公司“5·20”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测试、技术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2013年5月20日10时51分许,位于山东省章丘市的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乳化震源药柱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600余万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震源药柱废药在回收复用过程中混入了起爆件中的太安,提高了危险感度;太安在4号装药机内受到强力摩擦、挤压、撞击,瞬间发生爆炸,引爆了4号装药机内乳化炸药,从而殉爆了502工房内其他部位炸药。
管理上的原因是:保利民爆济南公司法制和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且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违规改变生产工艺,违法增加生产品种、超员超量生产,违规进行设备维修和基建施工,并弄虚作假规避监管。保利集团、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保利民爆集团作为保利民爆济南公司的上级单位,对下属(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得力,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和安全管理混乱问题。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认真,工作不扎实、监管不得力,对企业长期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和内部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地方政府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不彻底。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规章,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董事长冯怀禄、总经理彭汉雷、副总经理孟祥森,济南市经信委副主任李廼锋等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记过处分,章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天东记大过处分,章丘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立元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国防科工办主任王超英记大过处分,济南市经信委主任李会宝记大过处分,保利集团副总经理陈晓钟记大过处分,保利集团企业发展部主任赵子高记大过处分,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强记大过处分,保利民爆集团总经理赵力夫、副总经理韩铁民党内严重警告、依法解除其职务处分。责成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及其负责人处以上限罚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督促指导保利集团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进行停产整顿。
同时,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保利集团分别向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山东省、各相关部门和保利集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管控,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大力推动民爆行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水平。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全文公开该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