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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名警察做钉子户3年 战战兢兢防拆迁者

来源:海口网-- 2013-10-09 05:52:23 字号:TT

王辉站在被强拆的院子前面。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王辉站在被强拆的院子前面。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我一个人民警察,连自己的家都保护不了,还能保护老百姓么?”

  当了几十年民警,王辉最害怕的事儿,是半夜听到狗叫。

  一旦院子里那两条小土狗突然狂吠不止,他便会蹿下床,查看电脑上的实时监控画面,拿手电筒朝院子漫无目的地扫射,同时大声喊话,既为警示“来访者”,也给自己壮胆。

  尽管四周林立的高档住宅楼早已入住居民,小区入口的门卫全天轮岗,但他依然战战兢兢。不怕小偷,就怕那些“打算拆他们房子的人”搞突然袭击。

  3年前,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岳各庄民警家属院面临拆迁。因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他和另一位邻居至今没有搬走,成为院子里最后的住户。

  他是一名警察,也是个“钉子户”。

  “违章建筑”

  这是一幅不太和谐的画面。

  位于岳各庄桥北的中堂小区,是个新建的商品房楼盘。爬上任意一栋20多层的楼,眺望小区内部,都会看到楼下整齐的绿化带、古色凉亭、鳞次栉比的轿车,以及一座杂草丛生、残垣断壁的小院子—王辉的家。

  王辉驱车进入小区时,警卫亭身着红色西式礼服的保安,没有敬礼,反而投来警惕的目光。小区车道拐入他家的土路上,散落着碎砖和生活垃圾,几段凹陷处留下草草填补的痕迹。

  “当时开发商要挖沟隔离院子,被我们阻止了。”他解释道。现在,院外西侧还立起一排蓝色铁板,阻挡着路人的视线。

  这里如同震后废墟般荒凉破败。

  掉漆的木质院门咧着大口子,旁边潮湿的墙砖,轻轻一扣,便像糟木头般簌簌掉渣;小院东侧屋子只剩拆后的残骸,唯一半堵摇摇欲坠的墙,还是他们后来捡废弃砖头和石块垒的;散落的二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塑料桶,以及角落一套半新的柴油发电机,证明这里曾经断水断电;他屋子的墙壁,刚刚粉刷过,水渍却已经蔓延到床头—这里是小区地势最低的位置,一到下雨就会积水。

  尽管过着“不是正常人能忍受”的生活,王辉和邻居大张目前还没有搬走的打算。

  王辉介绍,他们所居住的岳各庄第九街区397号院,70年代成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办公地。90年代初派出所搬迁,院内的房子分配给分局住房困难的民警使用。

  “这棵白蜡树,还有之前的核桃树,都是我家老爷子和同事亲手种的。”大张告诉《中国周刊》记者。他父亲已经退休,曾是最早在这办公的民警,当时只有五间北房,以及煤棚、自行车棚和厕所。后来因民警入住需要,核桃树被砍,那棵已经几十年的白蜡树,如今依然枝繁叶茂。

  90年代初,王辉被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下辖的派出所。

  因为没有居所,单位先后给他安排了家属院两间10多平米的屋子作为住房。当时,11间房里的9户,有8户是丰台区分局、各派出所民警及民警家属(另一户是因个人原因与后来一户民警换房的普通市民)。他出示了2000年左右单位补发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因为套着一层皮革外皮,民警们约定俗成地称之为“内部房本”。其中,出租方(甲方)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承租方(乙方)是王辉。

  王辉说:“水费、电费、房租和后来的住房补贴,我们的工资单上都有记录。”作为无房职工,目前正科级的老王本应享受60平米的住房待遇,因为住房实际面积没有达到该标准,不够的面积,单位会折合成一定的金额补给他。按着他的理解,一旦真面临拆迁,也是他和单位之间通过内部协商解决。

  直到2011年下半年,区里下发了会议文件,就岳各庄居住东区五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问题做出指示: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分别对地块内滞留的9户教委职工和2户分局民警继续做好动拆工作。如不能达成协议,由区城管大队依据相关规定,于“两会”后组织相关部门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其中的“2户分局民警”,指的就是王辉和大张的父亲。当时,民警院的其他住户都已经搬走,两家人成了滞留的“钉子户”。

  “住了20多年,我又没有私搭乱建。”王辉说,“结果成了违章建筑。”

  为什么当钉子户

  作为老警察、老党员,王辉还是有觉悟的。

  早在2000年,丰台分局东院的看守所搬走,留出的空地开始建民警家属楼。当时,王辉和妻儿、老人挤在一起,曾向分局主管领导反映居住紧张的情况,想申请一套楼房。负责人告诉他,因为他有了岳各庄民警院的房屋,不能再享受这一次的分房待遇,让他等待岳各庄的拆迁。他便安心工作,没再提这事儿。

  2009年,儿女面临小升初。为了有个好点的学习环境,王辉又一次找到分局,希望把公租房退了,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分局的回复是:你就别管了,等拆迁进行房屋置换吧。这次,他留了电话录音。

  “我毕竟受党教育这么多年,知道服从大局。”他描述当时的心态,“所以还是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到了2010年上半年,岳各庄一带开始拆迁。和领导谈话时才得知,自己住居房子的产权不是分局的,是卢沟桥乡的。但分局承诺会负责和各方协调安置。他觉得不对劲儿:“产权不是单位的,能给我们发内部房本,还给住房补贴?”他将疑惑提了出来,却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复。

  分局领导曾问他,想要多少钱,多少套房?他一直强调“按政策来”,绝不多要。

  1990年代末,中国进行了房屋改革,人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企工作人员,都可以付出少量现金,将单位租给自己的房子,化为自己的产权。当公租房被拆迁时,之前的租房户都会获得产权归属自己的房子。

  但王辉多了个担心。私下里聊天时,有人告诉他,给民警的安置房,目前审批手续不全,产权方是岳各庄村委会,“都是小产权房”,而且要等几年之后才建成。他将很难拿到房产证。

  王辉的担心,来自近年来北京市对于小产权房严厉的清查政策。“我是城镇居民,跟村民还不一样,如果哪天村里不让住了,我就无家可归啦。”

  民警院的安置房距其1000多米,位于当地民岳家园小区外侧,是一幢10多层高的独楼。

  9月底,《中国周刊》前往探访时看到,该楼已基本建成,但仍在施工,墙上写着“岳各庄西区回迁安置房工程”。

  在岳各庄村委会,几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周刊》记者,土地是村里的,应该是小产权房。

  村委会隔壁,有一家村里办的地产开发公司。公司一名负责人称,关于民警院的拆迁安置工程,区里曾召开多次会议,他也曾到会旁听。据他所知,安置房还有一两个手续没办完,但应很快可办好。对于该安置房性质,他表示难以确认是否是小产权房。

  《中国周刊》记者致电该安置房的开发商京大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一名王姓负责人称,据他所知,手续正在紧锣密鼓地办理,一办完就肯定就会有房产证,但何时能办完,他无法确认。

  这种说法王辉在今年5月份也听到过,当时开发商与他谈判拆迁事宜时,也承认有部分手续没办完,正在紧锣密鼓地办理,何时能办完,则无法给出保证。王辉还录下了当时的对话。

  王辉曾就产权问题,咨询过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的许荣律师。许荣介绍,此外,按目前法律规定,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是不允许面向城镇居民的。开发商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本末倒置,承诺补办手续,存在欺诈嫌疑。如果未达成一致,老王完全可拒绝离开。

  就这样,王辉下定决心,当上了他们说的“钉子户”。

  “你们连警察都敢打?”

  如果这是一场拔河比赛,也早已分出胜负,哪怕绳子一端站着的是警察。

  2010年8月6日下午3点左右,铲车和几十个手握木棍、铁链和铲子的大汉围在了民警院前。当时,还有多户民警因为没谈拢搬迁条件而在此居住。

  事发时,大张正在屋子里,听到门外的声响,和另外两户邻居赶紧跑了出来。对方已经砸开院门,踹开几户住户的门锁。

  来不及做出反应,有屋子里的家具物品就搬出了大半。有人窜上房,正拿大锤子砸屋顶。那是一位市局退休老干部的屋子,常年无人居住。对方似乎提前了解情况,先在此下手。

  据大张回忆,最先赶到的邻居丰台西局派出所民警陈院刚,为阻止强拆,一边喝止一边坐在了该屋的窗台上。一个为首的大汉见状,下令:“弄他!”五六个手下冲上去把他拖走,用擒拿手法按着脑袋、背扣着双手,“如同警察押犯人一般”,拽到了空房的角落,拳脚并用,围起来殴打。

  另一位住户看不下去,在几米外喊道:“还有没有王法,警察你们都敢打?!”没人理睬。

  当值班的王辉急匆匆赶回来时,院子西侧的平房已经被铲车推掉了一半。而陈院刚屋子里的所有家什都被扔到了路边,打人者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一帮人正在拆西墙。老王要求出示手续,对方告知:“没有。”随后,接到110报警的警车到了。对方才渐渐散去,而且对打人一事拒不承认。警方告知双方,得先谈,谈不成去法院解决。眼看没法现场解决,他只得先带着陈院刚去取医院开诊断证明,随后又去派出所做伤检,录笔录。

  第二天,《新京报》以《警方公房遭拆民警阻止被打》为题披露此事,并在头版醒目位置刊登标题。8月8日,《京华时报》第8版社会热点,以《警察住房遭强拆起冲突》为题进行了整版报道,称有目击者看到陈院刚被打是还穿着警服。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媒体进行了转载。

  “嘿!网上一片叫好声,有人留言,说狗咬狗,活该!”大张咧着嘴苦笑,“可见老姓心里,警察在拆迁的时候,扮演的不是啥光荣角色。”

  京华时报记者曾联系上陈院刚,被告知,一切都需要由领导答复。而丰台分局对该记者表示,岳各庄民警家属院产权属于卢沟桥乡岳各庄大队所有,上世纪70年代暂借给派出所使用。派出所搬迁后,分局与村委会协商,房屋以租赁形式分配给住房困难的民警。随后记者又试图联系开发公司,未果。

  接下来的几个月,包括挨打的陈院刚在内的4户住户,陆陆续续搬走了。

  “有的人,拿了额外的6万元奖励,加上安置费、搬家费一共十多万;有的人担心自己另有多处房产,被分局调查;还有人得到提职称的口头承诺。”王辉说,“这是后来见面聊天才知道的。”一位民警拿着与开发商签署的安置房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对方告诉他手续不全,没法公证。这位邻居曾与老王、大张谈起此事,后悔不已。

  搬走的民警们基本都另有房产。王辉和大张家毫无退路,除了这里,他们再没有别的住处。

  王辉那份租赁合同中曾专门增加了一条“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周的楼房封顶入住后,我曾询问过多位中堂小区的业主,都得到确定回复,他们买的就是商品房。”他回答,“我认为商品房与城市建设、公共利益性质不同。如果真的(是公益),那我二话不说,服从大局。”

  《中国周刊》记者致电中堂小区售楼处询问。接线员告知,已建成的大部分楼盘都是商品住宅房,还有部分是商用写字楼。

  曾接受过王辉咨询的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的许荣律师解释说,商品房开发不同于合同条款提及的情况。而且,即使是公益性质的征用,“也必须达成安置的一致意见,才能去拆(房子)”。

  警察挨打事件后,王辉有种“被出卖了”的感觉。

  大张说,快八十岁的父亲和分局领导谈话之后,失魂落魄的。嘴里一直念叨:“变了,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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