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政府作出的答辩状内容
由《法制晚报》首报的《河北抱婴案》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记者通过18年前女儿被抱走的刘家拿到了安新县政府的答辩状及提交的证据目录等相关材料。
对于刘家诉求“公开当年被抱走女儿被送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这份由安新县政府作出的答辩状称,其并未掌握这一信息,更没有制作过这样的信息,不属于答辩人信息公开的范畴。
此前,《法制晚报》在10月29日曾以《女婴出生不久被抱走 18年不知下落法院起诉、检察院调查均无果后——政府责令须公布》为题做过报道。1995年5月28日,刘老根、夏凤各夫妇有了他们的第3个孩子。因不符合规定,孩子在出生12天后被人留下400元钱后强行抱走。
18年间,刘家四处寻找被抱走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