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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女婴被政府抱走18年 官方拒告知送养情况

来源:法制晚报-- 2013-11-21 17:15:33 字号:TT

  家属

  “调查组没有人来,有人劝说私了”

  10月底,刘老根、夏凤各夫妇寻找被抱走女儿的事件引发公众极大的关注之后,安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胜伟曾对《法制晚报》记者透露,县政府连夜成立了调查组,并表示会尽快还原事件真相。

  刘老根的儿子刘领群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和家人曾对调查组寄予厚望,一直等着调查组向他们了解情况,尽快进入实质调查。对他们来说,没有比找到想了、盼了18年的亲人更重要的事。

  “不但没有人来,就连电话都没打一个”,而相反的是乡里和村里来人,劝说他们“私了”。“私了意思就是拿钱,被我们一口拒绝。”刘领群说,“这让我们很失望”。

  对此,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再次致电安新县政府,该县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在电话中称,由于家里有事,自己最近没有上班,因此不太清楚相关情况。随后,记者致电县委宣传部的其他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事件回顾

  1995年5月28日,夏凤各夫妇生下第3个孩子,是个女儿。据刘老根回忆,当年6月8日下午,两名妇女来到家中留下400元钱后,将孩子抱走。

  2003年,刘老根夫妇,将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告上法庭诉其行政行为违法。安新县法院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刘家的起诉。随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家上诉。

  2012年12月15日,保定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下级安新县政府15日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今年10月22日,刘领群及案件代理人林峰律师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安新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目前该诉讼被移至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本版文/记者 温如军

  制图/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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