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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处罚
2010年2月,李沧民警在夜间堵查行动中,在南渠治安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发现一辆米黄色的面包车欲加速闯关,检查民警予以强行拦截。当民警要对车辆内部进行检查时,从车上走下来的男青年显得有些紧张,民警在面包车后排座椅上找到了一把一米多长的尖刀。面对民警的询问,男青年称并不知道这把尖刀属于管制刀具。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检查。
2012年3月,即墨市公安局将非法携带枪支的韩某某抓获,查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16发及开锁用的各种工具。经审查,韩某某交代,2009年7月花1万余元在河北廊坊市购买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20发。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5月,看着同学好友纷纷订婚,自己却与谈了三个月的女友分了手,23岁的聊城青年卢某对生活丧失信心,竟然萌生了自杀的念头。自杀失败后,卢某想通过砸银行自动取款机发一笔横财,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他被城阳警方查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012年9月28日晚7时许,平安路派出所民警在人民路清查至某旅馆时,要求住宿人员出示身份证件。民警发现在张某腰间挂着一把匕首形状的物品。经过检查,这是一把全长37厘米左右、宽3厘米、刀刃长30厘米的匕首。但是张某声称,这是在夜市上花了20元钱买的,平时吃水果用,遇到有人欺负也可以自卫。由于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当即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并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