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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律师:不能定性轮奸 卖淫与轮奸截然相反

来源:法制晚报-- 2013-07-20 16:47:21 字号:TT

李某某律师:不能定性轮奸 卖淫与轮奸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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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周一,海淀法院将对李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举行庭前会议,就一些程序性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此外,除了李某的两名辩护人外,李某家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将针对网上的传言进行澄清。

    庭前会议解决程序问题

    昨日,李某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介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后,他接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求各方在7月22日(下周一)再到法院一趟,召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是刑诉法修改中新提出的概念,根据规定,当案件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有人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时候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会议上,审判人员将主要就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等一系列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听取意见。

    受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及司法解释,在庭前会议上,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田参军律师介绍称,事发之后被害人杨女士几乎痛不欲生,但是直到昨日五位被告人的家属、律师谁也没有跟其联系过表示歉意,目前杨女士已经就本案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但具体数额还不便透露。此外,考虑到杨女士的情绪,她很有可能将无法负荷届时的庭审,所以一切都将交给律师打理。

    李家委托法律顾问“发声”

    “作为李某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针对时下社会各种传言,本人会逐一回应并进行事实性披露。”昨日上午,兰和律师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披露了这一消息,此前他曾做过药家鑫之父名誉权案原告代理律师。

    据兰和介绍,考虑到李某一案还没开庭就沸沸扬扬,以知情人身份或者不明消息来源身份出现的传言更是层出不穷,经过跟李某监护人沟通了解情况后,双方认为需要有相对客观的信息发布,因此李家近期聘请他作为李家法律顾问的身份统一出来发声。目前主要是针对网上的各种传言进行澄清,将来开庭当中经过跟律师的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事实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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