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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岛空气优良266天 空气污染主谋是燃煤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1-08 06:52:12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月8日讯  2013年,我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72.9%。其中一级(优)27天、二级(良)239天、三级(轻度污染)58天,四级(中度污染)18天,五级(重度污染)20天,六级(严重污染)3天。

    我市空气中PM2.5约40%来源于各类燃煤,22%来源于城市扬尘,20%来源于机动车排放,其它部分来源于工业废气、服务业排放和居民生活等。新标准将可吸入颗粒物二级年均浓度标准限值由100微克/m³加严到70微克/m³。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造成空气污染的根本原因。

    2013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266天 优良率72.9%

    按照新标准,根据AQI标准六个空气质量级别的划分,2013年,我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72.9%。其中一级(优)27天、二级(良)239天、三级(轻度污染)58天,四级(中度污染)18天,五级(重度污染)20天,六级(严重污染)3天。

    二级及以上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192天,占56.8%,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的天数125天,占37.0%,其余污染物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仅占6.2%。

    二氧化硫是空气污染“主害”  臭氧偶超标0.5%

    市区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中,二氧化硫年均值5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10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6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24小时浓度均值在0.3~3.2毫克/立方米之间,臭氧8小时浓度均值在36~184微克/立方米之间。

    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臭氧偶有超标现象,超标率为0.5%。

    空气质量由好至次:崂山 市南 市北 城阳 开发区 李沧

    从分辖区情况来看,PM2.5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为:崂山区59微克/立方米、市南区62微克/立方米、城阳区64微克/立方米、市北区69微克/立方米、李沧区71微克/立方米、开发区7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为:崂山区96微克/立方米、市南区100微克/立方米、市北区102微克/立方米、城阳区106微克/立方米、开发区116微克/立方米、李沧区123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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