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这也意味着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等12类事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2类事项,经办人员或市民可以“零跑腿”或“只跑一次”。
公积金办理可以“零跑腿”的12类事项包括:
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办理;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办理;
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汇缴;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网上查询、自助式终端查询、柜台查询、客户服务热线查询、短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包括贷款额度计算、贷款还款计划试算、二手房评估机构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名单名录、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计算等。
据悉,所谓“零跑腿”办理公积金业务,是指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通过自助终端设备办理。
办理公积金“只跑一次”事项则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记者 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