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9月5日晚上22时许,一辆面包车途经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身上酒味浓重,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仪器显示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李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并开具了处罚凭证让其次日到大队接受处罚。
男子酒驾同一地点被查两次
第二天早上7时,中队民警在同一地点执勤时,一辆面包车在准备上高速时突然往后倒车折返驶离,就在一瞬间,民警发现开车男子和车辆号牌有点眼熟,便快步上前进行拦截,结果发现开车的正是昨晚因醉酒驾车被查获的驾面包车司机李某。没想到,李某醉酒驾车被查获后不知悔改,反而会在九个小时后再次冒险开车上路。
男子接受酒精检测
经了解,李某昨晚和朋友在一起吃饭时喝了一瓶白酒,之后便趁着天黑开车拉载朋友去临沂办事,谁知在经过胶州收费站时被查获酒驾行为。由于昨晚被交警查处后耽误了处理事情,李某便决定于早上再次冒险驾车上路。结果,车子刚拐进收费站口,就看到昨晚查处自己的几位交警同志在指挥交通,情急之下,李某迅速向后倒车准备逃离,结果还是被民警再次查获。
由于面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待抽血化验结果确属为醉酒状态后,李某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和半年内的拘役处罚;而李某在还未处理完酒驾违章(驾驶证被暂扣)的情况下再次开车上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李某在驾驶证件被暂扣期间仍私自驾驶机动车,还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处15日内的拘留处罚。(记者 薛华飞 通讯员 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