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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杂谈53|禁售殡葬用品 清明节烧纸钱是封建迷信?

2024-03-30 09:29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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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每逢清明,人们总会以各种方式缅怀先人,表达哀思。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即,南通市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并不是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

事实上,南通市并不是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发布类似通告的城市。早在2017年,哈尔滨开始全面查处、取缔冥纸冥币产销行为,并在2018年下发文件推进。2021年清明节前夕,哈尔滨市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视频会议,提出“让冥纸冥币无处可买、无纸可烧”的目标。随后,宜宾市、营口市、铜陵市、辽阳市、南昌市等城市相继发布相关禁令。

除开这个通告之外,南通市民政局还联合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提到要“树立和提倡‘厚养礼葬’观念,不铺张、不攀比,以简洁朴素的方式祭祀逝者”,“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书写寄语、网络追忆等绿色环保方式祭奠先人、感念先辈”。

但网友们对这一通告并不“买账”,有网友提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焚烧纸钱是清明扫墓祭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从环保和安全角度来说,一些地方确实因为烧纸钱引发过火灾或者危害环境的问题,但是如今也有鲜花扫祭、网上扫墓、植树或者使用环保纸钱祭祀的方式,不能以“封建迷信”来定义这些祭祀活动。

说到底,网友反对的不是通告,而是给冥币纸钱等贴上了“迷信”的标签,并以反“迷信”的名义予以禁止。

那么到底什么才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呢?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中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罚则,但何为“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并无规定。

但规定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和风俗习惯各不相同,许多地方性条例和规定则对“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例如,《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2018年大连市制定的《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是指殡葬活动中使用的纸(绢)牛、纸(绢)马、纸(绢)人、纸钱、黄寿纸(黄裱纸)、冥纸、冥币、纸制金银锭以及各种仿制的房、车、家电、家具等。因此,官方层面认定的封建迷信和民众的“传统习俗”认知出现了明显偏差。

“烧纸”的意义早已改变。

在当下,其实“烧纸”所代表的祭祀仪式的内核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它已经变成了当代人寄托自己的情感的一种方式,表达了对亲人的思念、对过往的怀恋、对失去亲情的哀思。而冥币等丧葬用品,已经化身为民间一个寄托哀思的载体,更像是一种情绪产品。

烧纸走进历史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对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社会没有形成普遍共识。历史传统、公众情感角度等,都有使用纸钱进行祭祀的传统,传统文化,不应说禁就禁。

把一种传统说成是迷信,需要特别慎重。一种习俗延续了如此长的时间,依然存在并被广泛接受,它就已经被漫长的岁月贴上了合理性标签。倒不是说一个习俗存在了很长时间就一定是科学的,而是在历史形成过程中,它几乎不可能避免被争论、质疑、否定,造成对立、冲突甚至争斗。这种习俗最终能延续至今,说明它不仅满足了最大多数人的需求,还经受住了漫长岁月的拷问,成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相比质疑和否定,我们更应该尊重。

拔苗助长,这并不科学。

在制定、执行涉及千年来民风民俗的法规条例时,切忌盲目一刀切,可以分类禁止、合理引导、尊重民俗。应当对祭祀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但管理不意味着“一刀切”,老百姓需要一种寄托哀思的表达仪式,不可忽视百姓对祭拜先祖的需求。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说,由烧纸钱等引发火情和环境污染,确实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从这个出发点出台相关的管控政策,公众理解起来也容易得多。要比以“迷信”的名义进行“一刀切”要正当且更有力度。

有关部门对待这个过程可以在权衡利弊后进行有序引导、积极倡议以及必要管控,但唯独不能一禁了之。如果过于急功近利,只要结果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无异于拔苗助长,这并不科学。

文|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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