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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飙车炸街”!青岛交警查处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近300起

2024-04-21 06:05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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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路面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青岛交警深入推进“春季行动”和全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交警已查处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近300起。

据了解,2023年,青岛市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飙车炸街”高发态势。今年以来,交警部门联合相关警种持续严查严管“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对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机动车企业以及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扰民等线索,开展联动查缉,常态梳理报警平台警情、各渠道的举报投诉和网络平台信息,建立“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易发群体、重点对象基础台账,精准设岗检查,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逻频次,织密织牢路面查缉,精准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团伙、人员。

4月15日7时许,交警市北大队在宁夏路执勤时,一辆白色轿车因排气管发出轰隆隆的噪音引起巡逻民警的注意,随即上前将车辆拦停。经核查,驾驶员存在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纪某某表示为了炫酷,私自改装了排气管,回去立即进行整改。纪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

4月15日9时许,交警市北大队执勤交警在沈阳路巡逻时,接连发现一辆红色SUV越野车和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涉嫌改装排气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均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原状。上述两名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

4月16日22时左右,交警市南大队民警在东海路山东路路口发现多辆涉嫌改装车辆,执勤民警逐一拦截进行排查,其中一辆摩托车存在私自加装改装排气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

4月17日21时20分许,交警市南大队在香港西路延安三路路口夜查过程中,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从香港西路延安三路查车点自北向南方向驶来,在经过路口时,执勤警力发现其车辆排气管声音比正常的排气管声音大,涉嫌非法改装排气管行为。经查,该车存在排气管改装行为。驾驶员称,因身边朋友都玩摩托车,便跟风从网上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觉得摩托车很帅,声音很大很拉风,便从老家骑车来青岛游玩,没想到刚到青岛就被查获。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其进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

青岛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严管力度,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的实时监管,一旦发现重点嫌疑车辆停靠聚集、有实施“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嫌疑的,迅速开展现场查处,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保障岛城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

张晓鹏 青岛报道 通讯员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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