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熊晓平立案侦查
日前,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熊晓平简历
熊晓平,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高级法官。曾任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74.08——1976.02,剑阁县凉山公社双峰大队知青;
1976.02——1980.02,中国人民解放军56171部队81分队战士;
1980.02——1985.09,剑阁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审判员;
1985.09——1987.07,四川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修科学习;
1987.07——1990.02,剑阁县人民法院副庭长、审判员;
1990.02——1992.11,剑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2.11——1996.03,剑阁县人民法院院长(1992.09—1995.06,四川联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在职本科学习);
1996.03——2005.02,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8.02享受正县级待遇,2000.05任党组副书记;1998.09—2000.07,四川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2005.02——2016.07,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07——2017.09,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图片及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