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消息,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公开宣判。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科龙电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顾雏军也被拘留。
2006年9月11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顾雏军等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六十万元,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也分别作出相应判决。宣判后,顾雏军等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9月,顾雏军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由第一巡回法庭再审。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