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当地时间2017年11月17日,在轰动马来西亚的“拿汀华裔女商人枪杀案”中,被指控谋杀和教唆杀人罪名的6名男子和1名女子,被判罪名不成立,予以当庭释放。据报道,马来西亚法官拿督阿兹曼是基于辩方提出的合理疑点,作出上述裁决的。
本案中,被告帕甘拿帕迪(27岁)和威真端(30岁)被指控于当地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2点至2点半之间,在华联花园谋杀了32岁的华裔女地产经纪王秀玲,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强制性死刑的判决。
另外5名被告为斯里卡纳帕迪(35岁)、陈远明(42岁,译音)、陈国良(44岁,译音)、沙迪尤拉(30岁)和47岁女子刘丽珍(译音),他们在此案中被指控为教唆杀人罪。此案主控官为马来西亚阿兹尼卡副检察司。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2点半,32岁的华裔女地产经纪王秀玲,载着5名孩子与1名女佣,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华联花园用餐,在用餐完毕驾驶丰田休旅车离开时,被埋伏的枪手隔着车窗乱枪射杀,该女子颈项中一枪,当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