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室内工作就没有高温补贴吗?个别企业可以不发高温补贴吗?人社部门执法人员均表示,所有企业的职工,都有高温补贴,即使是空调间里上班的职工也包括在内。记者昨日跟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到企业检查,发现有企业私自降低高温补贴标准,前期检查也发现4类劳动维权情况比较多见,劳动者可拨打13部热线电话投诉。
在开发区一家拥有数千人的轮胎企业检查时,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员工签定合同、培训、带薪年休假、合同管理、加班情况时,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均表示没有问题,非常规范;但当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高温补贴时,执法人员发现了问题。
“企业的成型车间配备了中央空调,保持在常温26℃左右,不是高温环境,所以我们为100多名员工发放了50元的高温补贴,其他部门的人员和一线人员为80元或120元。”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人员当即表示,这样做是不对的。我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凡是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都应是每人每月80元。在执法人员的解释下,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高温补贴规定。
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抽查市内三区、城阳区、崂山区、高新区等所辖地区部分企业,共涉及企业80余户,职工2万余人。就抽查情况来看,我市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个别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超时加班,高温补贴发放行为不规范,不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已全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整改。抽查中尚未发现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