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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落父母集体户 不需经单位同意

来源:青岛新闻网综合-- 2013-12-17 05:14:41 字号:TT

首次改名,到派出所办就行

    首发:青岛户籍出新政 省外迁入落户更便捷

    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时,不再要求提供集体户、村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首次改名可到派出所办;下放落户审批权限;本市户籍人员补办身份证可就近办理……从昨日起,市公安局涉及户政业务的多项便民举措正式实施,相关负责人对此做出详细解读。

    便民措施一

    办理户口迁入不用原籍户籍证明

    【内容】

    办理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时,不再要求提供集体户、村(居)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办理户口迁入,取消提供原籍户籍证明。

    【解读】

    “近期以来,部分市民通过民生警务平台、政府信箱等多个渠道反映新生婴儿无法落户的问题,涉及原因有村委会、集体户单位不出具证明、不允许落户,以及与房屋承租人、产权人有纠纷,不同意落户等,新生婴儿不申报登记户口,就无法享受医保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影响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科长刘新彦说,我市每年有五六万新生儿落户,按照公安部关于“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规定,户政管理部门进一步简化了落户材料,不再要求提供村委会、集体户、房主和户主同意证明,只要是持有合法有效的出生证明等即可办理落户。

    “前段时间,市民徐先生就为刚出生的孙子落户一事折腾了很长时间,因为他儿子和儿媳的户口都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而徐先生的户口又是和已经过世的老人在同一个户上,由于单位和徐先生的兄弟姊妹们都不愿出具证明,他孙子的户口就迟迟没有落上。为此,他跑了十几趟,最终在八大峡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帮助下,做通家人工作才将孩子户口落上。”刘新彦举例说明,如果徐先生现在给孙子落户口,就可以直接落到儿子的集体户上,而不需要单位开的证明。

    此外,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还简化户口落户手续。户口迁入,凡能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再要求市民提供原籍户籍证明。“现在办公系统都信息化、科技化了,我们民警多做一些工作,就可以让市民少跑点腿,如果公安网查不到,还需要提供原籍户籍证明。”

    便民措施二

    居民首次改姓名到派出所办就行

    【内容】

    本市居民首次变更名字,有适当申请理由的,下放至派出所审批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解读】

    “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市民因个人原因,有变更名字的需求,16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审批权限在分、市局,审批环节多、时限长,影响生活。”张颖说,按照省厅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名字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公民申请名字变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为解决市民反映的名字变更难问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既尊重公民个人意愿,同时又方便行政管理的前提下,对首次申请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审批,缩短了审批时限,方便市民生活。

    “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是其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符号,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公民有改名的权利,但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不建议用。”张颖提醒说,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冷僻字、自造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不仅给户籍管理和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给孩子在办理户口、身份

    证、出国护照等证件时带来不方便。在信息化时代,起名不规

    范不利于信息传递,无益于沟通交流。

    便民措施三

    身份证补领换领不用多跑腿可就近办

    【内容】

    本市户籍人员可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换领业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本市内邮寄业务(自愿申请、费用自付),解决群众往返取证不便和急需用证问题。对长期有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预约服务,自预约之日起,城区5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0个工作日内登门落实办理。

    【解读】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与老百姓的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每年的办证数量在120万人次以上,2013年7月以来,居民身份证开始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的变化,也给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带来新的课题。”昨日,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张颖向记者介绍,为满足市民办证用证的实际需求,解决“多跑腿”、“急用证”的问题,户政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论证,并据此出台了相关便民措施。

    其中,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如果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或到期换领,不必再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可就近到派出所办理,不受户籍地派出所限制。“举个例子,平度市民在市区工作,如果需要补办或换领身份证,就不需要再大老远地赶回平度办理,而是市区就近的派出所就可办理。”张颖说,市民持户口簿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信息,证件制作完毕后由受理地派出所办理邮寄或负责发证。该措施重点解决跨区居住、工作的市民办证耗时、远距离往返的问题。

    此外,对长期有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有特殊情况、无法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供预约服务,自预约之日起,城区5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0个工作日内登门落实办理。重点解决特殊办证人员“跑腿儿”、“往返接送”及其它无力、无法到派出所办证的问题。

    实行“居民身份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居住证在申领证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市局制证部门委托邮政部门邮寄送出”的业务。通过简化分局、派出所领取发放证件的程序,重点解决往返取证不便、本人不便前往派出所取证和部分市民急需使用证件的问题。居民身份证邮寄业务由派出所受理,居住证邮寄业务由邮政部门公开网站受理。“邮寄业务是自选的,在办证时提前和民警说好,留下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也会给办证市民一个凭证,这样在邮寄人员上门的时候,用凭证来换取身份证件,这样确保不会在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张颖表示。

    便民措施四

    省外迁入小城镇落户时间缩短了一半

    【内容】

    将在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和黄岛区(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城镇省外人员迁入落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市局,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城区10个工作日、农村地区15个工作日。

    【解读】

   “自2002年起,我市开展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对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动城镇经济特别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加快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但省外迁入人员的审批权限在市局,审批环节多,时限长,影响到审批速度。”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科长刘新彦说,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再次下放审批权限,将省外迁入小城镇落户下放至分、市局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为缩短审批时限争取了时限,更加方便居民办理户口迁移。

 

   同城报道

本报讯 徐先生夫妇外地来青工作,均是单位集体户口,如今他们的孩子已经1周岁了,但一直无法落户口,原因是单位迟迟不开具同意落户证明,为此,夫妇俩非常着急。

上周日,我市出台了简化户政业务办理手续,办理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时,不再要求提供集体户、村委会、房主、户主同意证明。昨日上午,徐先生赶到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成为享受新政的第一人。

“我老家在外省,大学毕业后来青工作,去年10月份孩子出生后,至今迟迟不能落户,家人特别着急。”徐先生说,他老家在河北,现在他在市南区某企业工作。工作之初,他的户口落在了企业的集体户口上。几年前,他和爱人结了婚,爱人在市某学校工作,户口也是集体户口。

“我们上个月在李沧区买了新房,但要2015年10月份才收房,双方单位都不同意孩子落到集体户上,难道孩子要一直等到房产证下来才能落户?”苦恼中的徐先生曾多次通过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和12345反映过落户难的问题。

“一早我看到报纸介绍的新政策后,立即请假赶了过来,这样的政策太给力了。”徐先生激动地说,单位曾建议他们先把孩子的户口落到老家,等房子交付后再迁回来,可他们还是想能直接把孩子的户口落到市区。“我们的房子、工作和户口都在市区,孩子能在本地落户,可以正常享受医保等基本社会保障,孩子入托上学也不会耽误。”

简化落户手续,也让户主和房主分离的新生儿落户受益。“这个政策出台太及时了,轻松化解了孩子的落户难题。”正排队等候的市民刘先生说,他孩子是今年12月4日出生,出生以来孩子想随父亲落户,但落户的房子产权人是孩子的爷爷,且已经去世。根据旧政策,孩子要落户必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因老人财产的问题有纠纷,我协调起来有一定困难,现在不需要取得产权人的同意,孩子可以顺利落户。”

“我市每年新生儿落户近6万人,新政策将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常的新生儿落户只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集体户户口单页)、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出生证明。同时新生儿落户将优先“家庭户”落户,只有双方都是集体户才允许落集体户,并且双方要提交无房证明。(本报记者 刘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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