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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四部门整合组建新市食药监局 亮剑食品安全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大众网-- 2013-12-31 07:02:07 字号:TT

青岛四部门整合组建新市食药监局 亮剑食品安全

青岛四部门整合组建新市食药监局 亮剑食品安全

    青岛新闻网12月30日讯 日前,我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6日起,市食药局在全市开展首次“亮剑”执法行动,即春节期间2000批次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抽检品种包括肉类、酒类、食用油、面食、糕点(元宵)、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干果炒货、自制火锅低调,抽检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新的市食药局宣告组建

    日前,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宣告组建,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既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职能,又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目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当中。

    据餐饮监管处副处长毕洪玲介绍:“新组建的市食药局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实施链条式统一监督管理,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了原先食品安全‘多龙治水’的管理局面。”

    抽检11类春节热销食品

    自本月26日起,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市食药局在全市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抽检围绕春节期间市民消费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点品种展开,主要是肉类、酒类、食用油、面食、糕点(元宵)、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干果炒货、自制火锅底料共11类春节期间热销食品,以重点生产企业、主要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和重点餐饮企业等规模较大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抽检场所。

    本次抽检共抽检食品200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4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800批次、餐饮环节280批次、种植养殖环节400批次、屠宰入市环节120批次。抽检结果适时在全市各大媒体公布,确保市民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现场抽检2000批次 1周出结果

    30日上午9时25分,在青岛华中蔬菜批发市场里,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对芹菜、西红柿、香菜、黄瓜及韭菜分别进行采样。本次抽检全部采用现场抽样方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抽样。每种蔬菜随机选取检测样和备样各500克,由检测人员详细登记后封存。两份样品一份由卖主保留,一份则被带回检测机构,根据GB2763-2012执行标准检测农药残留,约一周后可取结果。若卖主在年前没有收到检测不合格的反馈,则可自行处理备样。

    随后,记者跟随市食药局及中维安全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李沧海鼎海鲜大酒楼和青岛丹香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抽取生牛肉、熟猪肘、点心糕点等不同品种的样品。

    记者获悉,本次抽检对摸排发现的生产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外观判断符合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特征的,准确认定违法犯罪事实。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稽查机构查处;认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要及时公开抽检结果,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本次抽检的复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单位有入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备选库的单位(华测检测、谱尼测试、通标SGS、中一检测、海润农大、中维检测、北京理化共7家)及具备资质的公共检测机构,复检机构为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

    首次“亮剑”直指食品违法犯罪

    记者从市食药局获悉,2014年1月至2月,全市将组织开展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排”为主题的为期60天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记者 谢小真)

    同城报道

    昨日,我市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10种违法犯罪行为展开重点查处,把严惩重处贯穿于全过程,发现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整治行动中还将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对肉、酒、蔬菜等11类春节期间热销食品开展2000批次抽检。这次专项整治,是我市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新组建以来的第一次“亮剑”行动。

    着力打击4类非法场所

    明年1月至2月,全市将组织开展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排”为主题的为期60天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打击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的目标,以节日食品为突破口,按照“严字当头、主动查处、公开曝光、行刑衔接”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春节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

    “这次行动,把严惩重处贯穿于全过程,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管好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孙利国介绍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从快处理,即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这次整治的重点场所为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生产企业、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出租屋、商场超市、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年货大集、庙会、食杂店、集体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制年货礼盒的餐饮单位、经营火锅的餐饮单位、含烧烤项目的餐饮单位、经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农家宴、渔家宴等。着力打击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四类非法场所。

      重点打击10种食品违法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整治过程中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走访摸排,全面掌握真实情况,鼓励有奖投诉举报,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针对蔬菜肉类批发、酱货、面制品、糕点等现场制售食品常在夜间和凌晨经营的惯例或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夜查行动。通过全方位、高密度、大强度的监督检查,使各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无处藏身。对重大、疑难犯罪案件,将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这次整治行动中要重点发现和查处的10种违法犯罪行为:1.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2.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3.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4.采购、使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5.采购、使用、销售“地沟油”、劣质食用油或散装食用油的;6.非法添加瘦肉精、甲醛、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7.在食用农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保鲜药物的;8.经营掺假掺杂、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9.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食品的;10.食品标签非法标注,以及伪造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各环节抽检2000批次食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于12月26日起,在全市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抽检围绕春节期间市民消费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点品种展开,主要是肉类、酒类、食用油、面食、糕点(元宵)、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干果炒货、自制火锅底料共11类春节期间热销食品以及摸排发现的生产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外观判断符合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特征的食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毕洪玲介绍说,这2000批次的抽检以重点生产企业、主要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和重点餐饮企业等规模较大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抽检场所,其中食品生产环节4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800批次、餐饮环节280批次、种植养殖环节400批次、屠宰入市环节120批次。

    毕洪玲告诉记者,抽检结果预计在1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抽检结果,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严惩,认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现场

    每批次样品抽检1千克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到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各采集了部分抽检样品。“采集样品采用工作人员指定样品,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各种样品需要保存的条件现场封存的方式,每个批次样品采集1000克,其中500克用于检测,另外500克留样以备复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毕洪玲告诉记者,抽样的样品都是采用购买的方式从被抽取单位取得。

    在华中蔬菜批发市场,工作人员随机从4家摊位上抽取了芹菜、西红柿、黄瓜、韭菜、香菜5种蔬菜。“我们今天总共进了200斤芹菜,现在还剩下80斤。”一名摊主告诉抽检人员,这些芹菜来自我市郊区,之前市场已经做过抽检,没有发现农残。抽检人员一一记录信息,用两个塑料袋将样品分别封存后请摊主也在封条上签字,才完成整个采样过程。

    随后工作人员又在李沧海鼎海鲜酒楼抽取了生牛肉和熟猪肘两份肉制品样品,在丹香食品公司的生产基地出货区抽取了3种贮备出货的糕点。“蔬菜主要检测50项农药残留,肉制品主要检测细菌等微生物指标和色素、瘦肉精等理化指标,糕点主要检测细菌等微生物指标和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毕洪玲说,蔬菜的农残检测速度稍快,而肉制品等的细菌检测则需要一段时间,因为一些检测项目要做细菌培养。

    相关新闻

    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组完成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日前,我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重新组建了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既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职能,又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市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重点发现和查处的10种违法犯罪行为

    1.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2.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

    3.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4.采购、使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5.采购、使用、销售“地沟油”、劣质食用油或散装食用油的;

    6.非法添加瘦肉精、甲醛、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7.在食用农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保鲜药物的;

    8.经营掺假掺杂、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

    9.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食品的;

10.食品标签非法标注,以及伪造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同城报道

    精简、统一、效能、下放管理权限……山东省日前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酝酿改革完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日前,山东省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日前,青岛市本级已经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新整合,组建了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既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职能,又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能。

    这次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了原先食品安全“多龙治水”的管理局面,全面提高了监管保障水平。目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当中。

    意见要求调整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资产、债务、非税收入和财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

    在人员编制上将如何整合呢?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市、县(市、区)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市、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市、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研究确定,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市、县(市、区)分别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承担本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专业技术人员。

    既然四大部门已经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了综合,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所有的食品安全职能都已经划入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八大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职责,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农业(畜牧)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渔业(水产)部门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要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 郭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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