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将实现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 设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创业1万人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市今年将实现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创业1万人,今年还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数字
实现城乡就业25万人
设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小额担保贷款涨到45万元
【解读】 政策性扶持创业1万人
记者从市人社局采访了解到,我市今年的就业工作目标,是实现本市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政策性扶持创业1万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困难群体就业率85%以上。
为了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我市今年将筹建“青岛市大学生就业联盟”,并招募一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年内青岛籍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2%以上,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
此外,还将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向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设10亿元扶持资金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这是我市为了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首次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市政府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今年,我市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行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其他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还涨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从去年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增幅为11.3%。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增幅为10.9%。此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一同出炉:驻六区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增幅为11.5%;驻四市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增幅为13.6%。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会上涨,而从历年的调整来看,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1995年的180元、150元,提升到了目前的1380元、1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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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标准(元/月) 执行时间
370元(七区),340元(五市) 2001.07—2002.09410元(七区),380元(五市) 2002.10—2004.02530元(七区),470元(五市) 2004.03—2006.09610元(七区),540元(五市) 2006.10—2007.12760元(七区),620元(五市) 2008.01—2010.04920元(七区),760元(五市) 2010.05—2011.021100元(七区),950元(五市) 2011.03—2012.021240元(七区),1100元(五市) 2012.03—2013.021380元(六区),1220元(四市) 2013.03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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