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前,一名男子在环湾路上被撞昏迷,抢救苏醒后至今一言不发而且始终没能找到家属,被病友和照顾他的护工称作“老无”。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垫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可数十万元的保险金无法理赔,只因没有一个可以替“老无”支配赔偿金的监护人,“老无”的维权路也进入了一段“盲区”。
环湾路上被撞身份不明
去年11月24日,一辆沿着环湾路向北行驶的昌河面包车刹车不及,将一名突然冲出马路的男子撞出两三米,男子当场昏迷。肇事司机报警后拨打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紧急将受伤男子送往海慈医院抢救。伤者严重颅脑外伤,多处脑出血,肺部有严重挫裂伤,下肢骨折。为了尽快落实伤者身份,交警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寻找伤者家属,始终没有找到。
一言不发身份难定
昨天下午,记者在青岛海慈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内见到了被撞男子,因为一直没弄清身份信息,被撞男子被病友们称作“老无”。“老无”舒服地靠在枕头上睁着眼睛好奇地看着病房里的“陌生人”。据医院护士介绍,与刚进医院时比起来,“老无”看起来“精神”多了,浑身上下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负责照顾“老无”的护工周先生告诉记者,“老无”恢复得不错,食欲也很好,一顿饭能吃一个馒头加一份菜。
记者了解到,“老无”虽然已经清醒但始终没说过一个字,“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了,怎么就是不说话。”对于被撞男子一言不发的情况,周护工、医生、护士甚至同房的病友都很着急,“你和他说‘该吃饭了’他还是有反应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次拿吃的和被撞男子说话时,“老无”都会盯着他看,就是不应答。
4个月没找到家属
记者发现,在被撞男子床位处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防压疮”,“他身上的褥疮一直不好,现在还很严重。”周先生一边说一边向记者比划,“还有这么大一块。”记者了解到,每隔一两个小时周先生就会帮他翻一次身。同时,在“老无”身体下的两侧、两腿中间都放置了软垫,使他的身体和床铺之间留出一个缝隙,用这种方法来防治褥疮。
从“老无”的主治医生裘孝忠那里记者了解到,车祸发生后,“老无”的肺部有挫伤,引发了肺炎,下肢骨折,影响了他翻身,这是他生褥疮和咳嗽的主要原因。“他刚来的时候还有严重的脑出血,现在已经吸收得差不多了。”由于“老无”始终不说话,没有办法了解他的精神是否正常,也无法了解他家里的情况,为寻找家属增加了困难,4个月来,既没有找到家属,也没有什么朋友来探望过。
交警 希望民政部门帮忙维权
“为了找到他的家属,我们几乎动用所有的人员和渠道。”负责办理这件交通事故的姜警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首先赶到事发地点,处置完现场后,开始在周边居民小区、单位、工地以及小旅馆等地方寻找“老无”的身份信息线索,可一连几天竟没有找到一个知情者。“被撞时他身上除了一张餐巾纸,再没有任何东西,更奇怪的是,既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到派出所报案。”姜警官说,他们通过公安内部网络查找依然没有线索的情况下,还曾刊登过寻人启事,之后确实有不少人从省内外多个城市来青,到医院认人,最后结果都很令人失望。
“现在肇事车辆所属单位垫付了部分医药费,而且赔偿的态度非常积极,只是没有人能够替被撞伤者收取这份赔偿金。”姜警官说,肇事车辆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了高额保险,只要通过正常理赔就能获得这笔理赔金,但目前最棘手的问题是,伤者没有亲属也无法交流,进入了正常理赔的“盲区”。姜警官提出,他们查阅之前的信息,全国多个城市曾发生过民政部门为交通事故死亡的“无名氏”维权索赔的情况,他们建议岛城的民政机关能够介入充当伤者的监护人,收取理赔金并在日后负责照顾 “老无”的生活。
肇事方:
垫付医药费等待理赔
据面包车驾驶员王先生介绍,事发当晚,他原本打算驾车去机场接客人,马路中间突然冲出一个人,他根本来不及刹车,对方昏迷后,他第一时间报了警,并联系了120急救人员,事后又通过单位垫付了几万元的医药费。记者随后联系了王先生的单位经理龙先生,对方表示,在车祸发生以后,他们单位联系医院积极救治并采取了各项补救措施。“我们给他垫付了医药费,还找了护工来照顾他,几乎把能做的都做了。”龙先生告诉记者,到现在单位已经给伤者垫付了数万元的医药费用,“现金已经达到了3万多元,实际垫付的费用远不止这个数,具体的金额我还没细算。”记者了解到,从“老无”住院起,王先生的单位就请来了护工照料,并支付着护工每月1200元钱的工资,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毕竟这件事我们有一部分责任,理应这样做。”龙先生说。
“我们的车上的是全险,但目前还没从保险公司拿到任何赔款。”说起保险理赔,龙先生语气里也有些无奈,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之前在保险公司投了50万元的商业保险,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这些赔偿款完全可以支付伤者的医药费,但目前由于“老无”的身份无法确定,始终没能拿到赔款,他们也希望尽快通过某种合法合理的途径理赔。
民政部门:
我们愿意当监护人
“作为民政部门,尤其是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我们愿意作为伤者的监护人,替他维权,并在以后管理和支配这笔赔偿款。”青岛市救助管理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记者,先前交警部门及医院都曾与他们联系过,双方也都希望救助管理站能够作为监护人,出面为“老无”维权索赔,并负责“老无”日后的生活,他们可以接受这个“建议”。孙先生说,之前民政部门只是为找不到家属的死者充当监护人,但根据目前他们了解的情况,被撞的当事人精神存在障碍,属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民政部门是否可以作为这类人群的监护人还有待考证。
“如果是流浪未成年人或者是死亡后无法联系家属的当事人,由救助站作为监护人没有任何问题,可偏偏精神障碍的成年人没有权威说法。”孙先生说,尽管没有先例,但这类人群既然存在就应该有人替他们维权,否则合法的权益无法获得,对他们本身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
孙先生表示,如果各方均同意民政局、救助站或者是慈善机构的其中任何一方作为“老无”的监护人,那么他们可以在接收 “老无”后,成立专门的账户,专款专用,保证所有的理赔款全部用在 “老无”身上。
保险公司:
找到监护人才能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此案理赔事宜的相关保险公司业务员毛女士,毛女士称,保险公司愿意按照正常程序理赔,但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只能等到“老无”出院后,将已经发生的、由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属于保险正常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公司赔付给被保险人,其余的理赔款必须等到确定“老无”的身份后才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