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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掐脖小贩告城管公安 索赔11万要求公开道歉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05-25 08:52:09 字号:TT

  今年3月,广州客村立交人行道边的一场“掐脖”纠纷,将海珠区赤岗城管与来自温州的石榴小贩阿燕,推向了新媒体舆论的风暴眼。事件平静一阵后昨日再掀波澜:女小贩阿燕委托公益律师,对海珠区城管、公安两个部门发起行政诉讼以讨说法,要求确认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要求城管和公安部门分别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8万元。上述两起行政诉讼,昨日在海珠区法院第三法庭合并审理。昨天进行一上午的激烈舌辩后,该案目前暂告休庭等待宣判。

  通过微博和传统媒体的预告,昨日上午9时左右开庭时,法庭内外已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当事女小贩阿燕与丈夫并未到庭旁听,而是委托了隋牧青律师全权代理。

  被掐脖前也朝城管扔了石榴

  答辩伊始,法庭应被告海珠城管要求,播放了案发当天的执法视频,基本还原了双方冲突的过程:今年3月6日15时过后,海珠区赤岗街城管执法队的队员、协管员多人来到客村立交附近巡查,遇到人行道旁摆摊卖石榴的小贩阿燕时,予以了劝离。阿燕说“削完这三个就走”,城管队员在等待过程中催促,见其仍不走,遂收了阿燕的削刀。至此,双方开始言语冲突。

  一名城管队员称,“如果不是见你小孩在这里,今天就扣你。”小燕愤而答,“你们有什么了不起”。其间双方互有粗口,并互用手指向对方脸部。城管队员后还回削刀,见阿燕仍不走,双方口角再度升级。互指间,一名城管队员用手挡开阿燕的手,遂遭情绪激动的阿燕扔石榴还击。众协管队员见状,一拥而上将阿燕“隔离控制”。接触中,有城管队员用手做出掐脖动作,而阿燕也撕扯了城管队员衣袖,并有踢打动作。

  处置民警偏听城管强制传唤

  视频显示,就在小贩阿燕与城管激烈冲突被分开后,城管报警。双方在现场沉默了近十分钟,等待警方前来处置。后海珠区赤岗派出所一名民警与一名保安人员到场。其后的处置过程,城管方面拍摄的执法视频未在庭上播放。

  据阿燕的代理律师讲述,警方到场后只简单地单方面询问了报警的城管队员,在并未对冲突另一方阿燕询问的情况下,即作出要传唤其回派出所的决定。律师称,民警虽全副武装、开警车到场,但并未依程序出示证件。对上述两点,海珠区公安分局的代理人当庭予以了承认。

  “我为什么要跟他回派出所?”阿燕拒绝了民警,并致电丈夫潘海军前来。民警其后对阿燕进行了“强制传唤”。南都摄影记者拍下的另一组争议照片显示,阿燕被双手反剪,手被塑料绳扣住蹲在地上。其年仅一岁多的女儿欣欣见状搂住妈妈的脖子吓得哇哇大哭。

  庭审披露,阿燕的丈夫潘海军闻讯赶到后,情绪激动并拍打了警车。警方决定将其一并“强制传唤”。为此,阿燕一家三口均被带回派出所处理。其后他们在赤岗派出所的留置室内待了24小时才在媒体、律师的呼吁下,于次日下午被放出来。据悉,在警方的协调下,阿燕夫妇和赤岗街城管方面还在派出所达成了“和解”,赤岗街将“代为保管”的手推车等物品送回阿燕家中。

  庭审焦点

  城管有无人身控制权力

  小贩阿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根据视频资料,对城管的执法过程提出了诸多质疑。他认为,城管执法没有耐心、粗暴,劝说几句后就抢走削水果的刀,是双方矛盾的导火索。

  “正常的执法程序要不要先开具罚单,再申请强制执行?”隋牧青律师认为,阿燕在人行道上摆摊,的确不符合市容规定,属于城管执法管理的范畴,但城管没有未经开罚单就扣押物品的权力。对此,海珠城管局代理人回应,依照城管执法相关规定,劝离、拒不离开的扣押经营物品,乃至罚款,都是城管依照相关法规拥有的执法权力。此案中,城管队员只是尚未来得及开罚单,后又还了刀。

  矛盾激化,小贩朝城管扔出石榴后,遭众城管队员“隔离控制”,中间发生“掐脖”动作。隋牧青律师认为,城管根本没有人身控制权,这种所谓的“隔离控制”其实是“流氓行为”,是“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而城管代理人则认为,“隔离控制”举动是为了避免小贩扔石榴后的暴力升级。

  小贩扔石榴等是暴力抗法吗

  海珠城管的代理人称,城管队员执法时进行了多番劝离,但小贩均“不屑一顾”,“拒不配合”,并出言辱骂,之后又扔石榴砸向城管队员的腹部。在城管队员对其采取“隔离控制”后,虽有一名协管队员与原告产生了手部、脖子部位的身体接触,但原告也推打、脚踹以及撕烂了该协管员衣袖,其行为属于暴力抗法。

  对此隋牧青律师反驳,小贩在城管队员的言语刺激之下扔出石榴,其情节根本够不上暴力抗法。而在被“掐脖”、遭众城管队员“隔离控制”之下的撕扯、踢打行为,根本就是正当防卫。“说她暴力抗法或者妨害公务,是在夸大其词,相反城管有暴力执法的嫌疑。”

  未询问双方即强制传唤是否合法

  海珠区赤岗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时,未出示证件,只询问城管一方即作出传唤小贩阿燕的做法,也遭到原告律师的质疑。

  海珠区公安分局代理人称,民警全副武装、开警车到场执法,虽未出示证件,但实际上足以表明其身份。警方也承认未询问小贩一方,就以抗法嫌疑将其传唤。但小贩不配合,且无正当理由,警方遂依法对其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警方动用了约束带。

  原告的律师隋牧青反驳,警方未经询问就传唤小贩,小贩当然有理由抵触。“警方执法也根本没有考虑这会给小孩带来巨大的恐惧感。”律师认为,整个过程中警方的传唤程序涉嫌违法,且有明显的偏袒城管队员之嫌。

  将幼女带回派出所是否人性化

  当阿燕的丈夫潘海军到场后,因拍打了警车,警方也对其进行了“强制传唤”。最终,包括一岁多小孩在内,阿燕一家三口均被带回派出所。海珠区公安分局代理人昨日解释,因当时联系不上小贩的亲人来照看,且担心小孩无人照顾,只好一并带回让其母亲照料。

  将大人小孩均收押于警方留置室,与其他嫌疑人共处一室的做法,隋牧青律师认为在被留置24小时的时间里,小孩欣欣未能得到人性化的对待。警方回应,警方为小孩买了面包、矿泉水。而小贩阿燕则说,是他们自己花钱求人,才购买了云吞面供女儿充饥。

  “重则涉嫌非法拘禁构成刑事犯罪,轻则是执法缺乏人性的表现。”隋律师认为,警方根据城管的片面之词就如此严厉对待小贩一家三口,与法律保障人权、安宁与健康的做法背道而驰,是在制造“新的罪恶”。

  庭审内外

  小贩阿燕:生意不好下月回温州老家

  “来,十块三斤,单买四块。”在海珠区的法庭内辩得如火如荼之时,约一公里开外的广州大道南路上,温州女小贩阿燕推着她的手推车,像往常一样淡定地吆喝着卖芒果。她和丈夫都没去旁听,“还要做生意”。手推车的小缺口内,坐着她一岁零八个月的女儿欣欣。

  之所以在风波平息后又起诉城管和公安,阿燕说是因为事后两个部门发布的信息,“实在看不下去,根本不是这样”,最后决定接受律师意见讨个说法。

  经历了今年3月的风波之后,安全感的缺乏,生意的难做,让这对小夫妻已萌生去意。下个月,她们就打算返回温州老家。

  我不否认小贩占道经营有错,也无意于对抗公权,但小贩的错不足以招致如此大的伤害。此次辩护并未刻意在举证上花费太多力气,只是希望通过庭审,让城管、公安多思考一下,在履行公职时要以人为本。

  —原告公益辩护律师隋牧青  (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杨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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