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后,不断收到整形医院院长肖先生的短信,其中不乏“雷劈死你”的言语
证明
刘先生如今握着一沓出院证明、声明书等材料,期待着事件尽快有个结果
本是陪妻子去大医院看妇科病,却被医托带到一家民营医院。“因为结婚一年没孩子”,丈夫刘先生被医生说成“生殖能力有问题”,被“忽悠”成“病人”做了阴茎手术。倒霉的是,术后阴茎感染,被迫切除,如今只剩1厘米长,刘先生真的失去了性能力。
刘先生在微博上披露遭遇后引起本报注意。刘先生和妻子专程赶到北京接受采访,并在本报记者的帮助下联系到一位北京律师。今天上午,刘先生表示,他已经接受律师建议,准备诉讼维权。
离奇遭遇
带妻子看病遇医托“转院”
今年30岁的刘先生老家在江西,4年前他到广州打工,在一家服装厂做裁缝。在厂子里,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邹女士,两人恋爱结婚。
今年5月21日下午,刘先生陪妻子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二院看妇科病。刘先生去挂号,妻子在座位上休息。这时,两名陌生女子凑到邹女士身边,拿着病历,十分关心地问起了她的病情。
“这个医院的主诊医师都同时在另外一家医院上班。这两家医院是‘一起的’,你现在就是排上号,也见不到医生看不上病。”其中一位女子说。
这时,另一名女子向对方询问“另外一家医院”的地址,对方“好心地”告诉了她。邹女士就这样被这对妇女打动。她把正在排队挂号的丈夫叫过来,和那两个妇女一起乘公交车赶到他们所说的地方——基立嘉韩整形医院。
当天,一位姓李的妇科医生给邹女士看了病。第二天,刘先生陪妻子再去治疗。治疗过程中,李医生得知二人结婚一年还没有小孩,就要求刘先生找一名姓宋的医生“查一下”。
刘先生说:“我当时很纳闷,我在别的医院检查过精子,质量没问题啊!”李医生解释说,大医院病人太多,所以医生诊断得不细心,刘先生有必要再做全面检查。而且,“基立嘉韩整形医院非常专业”。
丈夫被忽悠做了下体手术
刘先生接受了检查。5月23日,宋医生告诉他,他有前列腺炎,而且包皮过长。而妻子不孕的原因正是他包皮过长。
“他告诉我,这需要做手术,不然要孩子很困难。手术很简单,不用护理,当天就能回家,一星期就能恢复。他还说,这种手术他们做了几千例,就像剪指甲一样简单。”刘先生说。
当天下午,刘先生走进手术室。刘先生称,院方没让他签手术同意书,便开始手术。
术后40多分钟,刘先生感觉小便困难,之后发现伤口肿了。他打电话问李医生,对方说没事。
刘先生说,当天晚上他还是小便困难,于是用热毛巾敷了一下,随后顺利排尿。
第二天换药时,宋医生也发现刘先生的伤口肿胀异常,但安慰他可以治好。
此后几天,刘先生仍然觉得下身肿胀,多次要求转院治疗,但医院不同意,仍然让他“放宽心”,后来又称“要请专家来会诊”。
其间,李医生来找刘先生,要他补签手术同意书,但被拒绝。
阴茎感染坏死被切后只剩1厘米
6月13日,在刘先生的强烈要求下,他终于被转到广州军区总医院。
入院病历显示,“在外院进行包皮环切术后21天,皮肤发黑,硬化,未见明显血流,考虑感染性坏死”。
医院建议:“阴茎坏死部分清除,切除坏死阴茎,择期进行阴茎延长或阴茎再造术”。
看到诊断结果,刘先生懵了,顿时觉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6月26日,刘先生的阴茎被全部切除。
7月31日,他接受了阴茎残端延长、局部皮瓣转移修复术。
手术出院后,他的阴茎增长到1厘米左右。
院方说法患者自行热敷烫伤致感染?
如今,李医生和宋医生的手机均已关机。日前,记者采访到基立嘉韩整形医院院长肖先生。
肖先生不承认手术本身存在任何过失。
他认为,问题是患者自行用开水热敷造成烫伤导致的,这与手术后一时没过麻药药效、患者感觉不到烫有关。
而患者烫伤后,医院一直在积极为他治疗。但患者自身缺乏护理常识,致使感染无法控制,最终因感染造成阴茎坏死。
但这一说法,遭到刘先生反驳。他告诉记者,自己做完手术后回到家,当晚9点多,在家中用热水擦身体的时候,用热毛巾敷了伤口。
“你想想,擦身体洗澡的热水,能有多烫,怎么可能烫伤?”刘先生的妻子邹女士说,“如果水真的很烫,为什么我老公身上其他地方没有烫伤?”
刘先生提供的手术当天病历显示:“手术过程顺利……出现水肿、血肿”。
而院方提供的第二天的病历上则记载:“患者自行解纱布,用食盐兑热水,用热毛巾热敷阴茎及龟头,查体发现手术切口及阴茎红肿明显,表面皮肤脱落,多出水疱破溃,淡黄色液体流出……阴茎皮肤烫伤(II+度)”。
但这份病历刘先生不认可,认为病历有“事后加工”嫌疑。
近百万元补偿导致医院关门?
医院院长肖先生表示,事发后,医院已支付刘先生治疗费用,还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先生80余万的补偿款。
“我们支付的赔偿款远远高于国家赔偿标准。”他说,“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医疗纠纷赔偿金在30万元左右。”
“前后我给了他100万元,这些都有收据或协议可以证明的,但他还是一再地想要更多的钱。”他说,“受这个事情的影响,医院已经关门。现在我自己都没了经济来源,也在找工作”。
这位肖院长说,现在双方已经签署过协议,如果刘先生还是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刘先生承认与肖先生签过协议。协议原件显示,肖先生自愿向刘先生一次性支付84.5万元的补偿款。而刘先生在广州军区总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13万元,已经由肖先生承担。
协议上称,补偿款支付后,刘先生不得再以医疗事故纠纷或人身损害、有关生育和赡养问题、性生活受影响问题或继续治疗为由等,要求肖先生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刘先生又投诉、举报或起诉,就必须退还已收款项。
协议书还写明,本协议不作为刘先生受伤害系院方原因导致的证据。协议显示:“双方应当保守协议秘密,不使协议内容外泄,否则将承担不少于12万元的违约责任。”
对于“签协议又反悔”的质疑,刘先生解释说,签协议是他父亲签的,他没去,是害怕受到对方威胁。
“医院当时把我父亲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扣了,说不签协议就不给钱。”刘先生说。
父亲为了先拿到部分补偿款,才签了协议。签完不到半个小时,对方就跑到医院要求刘先生签字。“当时医院里就我和我妻子两人,而对方来了很多人。我没办法,才签了字。”
刘先生认为,医院之所以要让他签这份协议,就是想等此事平息后再重新开业。
事件进展
失去性能力 妻子沉默相伴
刘先生觉得,与自己的终生幸福相比,这笔不到百万元的补偿款无足轻重。
他说,即使是现在,阴茎有时也会疼痛难忍。术后至今,他和妻子一直没有夫妻生活。如果要恢复性能力,必须进行阴茎再造手术。他咨询了多家医院,这样的手术至少需要30万元以上的费用。
采访中,刘先生28岁的妻子一直坐在丈夫身边,很沉默。
“我只能说,他现在做什么,我都支持他。”当记者问,她是否会一直陪在丈夫身边时,她无言以对。刘先生赶紧接过话茬,不让妻子再回答。
采访结束记者离开半小时后,邹女士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不管他怎么样,我都会和他并肩作战,不会让他孤单一人,谢谢你!”
刘先生对赔偿数额也不满意。“之前肖院长给我手写过一份承诺书,承诺给我120万元。但签协议的时候又变成了84万元。”他说。
刘先生称据他调查,这家医院先后改过4次名。
“如果不是频频出事,干嘛改名?我觉得这家医院就是想和我把事情了结后,重新换个名字再开门营业。但这样会害更多的人。”刘先生说。
联系本报后来京欲请律师维权
采访中,刘先生举着手中的协议,颤抖着双手说,为了解决这次医疗纠纷,夫妻俩都已辞去工作。他们先是住在一个小旅馆里,每天房费180元,他们有些难以承受。昨天,他们刚刚搬进地下室,房租600元一个月。
昨天傍晚,在记者的帮助下,刘先生联系到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的刘琳律师。
刘律师表示,刘先生虽已和医院负责人个人之间签订补偿协议,但刘先生当时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是基于医院资质做出的决定,故赔偿协商对象应是医院。医院负责人个人和刘先生签署的协议不能代表医院,因此协议内容无效。
刘律师建议刘先生,维权从两个方面入手。刘先生在医院看病,和医院形成合同关系。院方治疗没达到承诺结果,构成违约,刘先生可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要求院方返还全部治疗费。
另一方面,院方的诊治给刘先生带来严重身体伤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刘先生应以医疗损害赔偿为由索赔。下一步,刘先生应在提起诉讼时,进行司法鉴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刘先生仍在和律师对诉讼一事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