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小娟:没有同居,是朋友经济纠纷
近日,兰志祯向南都举报称,甘小娟有两个身份证,名下有很多房产来历不明,是“深圳版的龚爱爱”。
据兰志祯出示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显示,甘小娟名下有多套房产,包括罗湖区华景园,罗湖区兴华广场,罗湖区广岭家园,罗湖区畔山花园,罗湖区聚宝华府等五套商品房,在大望新田村等地还拥有小产权房。
此外,兰志祯还表示,同居十年,甘小娟多次动用公款带他一起出国旅游。据兰志祯提供的材料显示,2004-2009年,二人先后去过越南、芬兰、缅甸、德国、澳大利亚多地。
昨日,甘小娟向南都记者作出回应。
据称,2011年办理提前退休前,她曾任职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局长。她与兰志祯一直是朋友关系,不存在同居关系,更没有夫妻名分。
甘小娟称,从未制造或者使用过“甘晓娟”名字的身份证件。自己从未违规参与企业经营行为,可以邀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自己多次和兰志祯出国旅游,全部是自己掏钱,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动用了单位的公款。
对于名下多套房产一事,甘小娟称其中既有单位早期的福利分房,也有来自父亲的赠与,另有两套还已经转卖,自己目前居住在华景园一套复式建筑内。
大望新田村的房产是她与兰志祯共同出资,目前被兰志祯私自占有。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