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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
公共部门及国企领导班子、新提拔干部率先公布个人财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此外,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今年5月,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原副司长张建明曾在海南表示,我国正在探索建立针对公务员的廉政年金制度。
廉洁年金数额该定多少?
目前,新加坡、香港都已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比如香港约为400万-500万港元)廉洁金,但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我国曾在江门试行这一制度,但后来已在实际操作中停止。
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昨日表示,如果我国实行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确实能对公职人员抑制腐败、勤政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实施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廉洁年金数额定为多少?如果这笔费用定得太高,对于政府财政将是一笔很大的负担和开支,公众可能很难接受。但是如果这笔钱不多,很难起到化解腐败的作用。比如,假设一个公务员工资为5000元,其廉洁年金的比例为个人工资10%+财政补贴工资的10%,那么,其每月的廉洁年金1000元,一年为1.2万元,考虑到工资的合理增长,30年后,其退休后可领取的廉政年金约为50万元。这个数额与目前香港、新加坡的做法都有很大差距,对公职人员群体不会有太大的抑制腐败的作用。
其次,这笔费用何时发放?国外的做法是公职人员退休之后才能领取这一大笔钱,但实际上,公职人员最要用钱的时候不一定是退休后。比如有的公职人员提出,他在40-50岁时最需要花钱,但这个年龄又领不到这笔钱,而等退休后再发这笔钱,对他们来说意义已经不大。
毛昭辉认为,公务员廉洁年金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廉洁,二是勤政,只有公务员满足这两方面条件,才能领取。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工资不算太高,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如果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廉洁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其次,我国公务员目前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基本只有晋升这一渠道,如果真的实施这一制度,对促进公务员的勤政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哪些算“公共部门”提法含糊
此次报告中还有一个备受关注的提法是:要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毛昭辉昨日对南都记者说,报告中提出“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是个比较模糊的提法,需要说清楚哪些部门算公共部门?从广义上说,所有政府部门应该都算公共部门,而如果是所有政府部门、国企领导班子都公布个人财产,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如果只是“新人新办法”,只在新提拔的干部中推行,意味着一大批拥有不实财产的干部会游离于法律之外。
今年开始,中纪委要求,对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抽查,反腐专家认为,这可认为是我国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一个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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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
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房产税的讨论由来已久,最开始是重庆、上海两地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手段试点开征房产税。
在财税改革的讨论中,房产税作为“构建地方税体系”的一部分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力挺扩大房产税试点,使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一研究室主任陈昌盛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建议,设定3年左右过渡期,然后正式全面开征房产税,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要税收来源。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在理论上适合作为地方税的重要税种。但是要把房产税作为区县级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目前还面临很多重大问题。首先要成为主要税收来源,就必须对所有房产包括一套房收税,否则税源太小,收入太少,不足以成为主体税种。他举重庆和上海两地试点房产税的例子说,如果只是对“豪宅”或者二套三套房收税,如果税率太低,税收就太少,如果税率过高,会使二套房三套房的所有者出售房产,大家都变成只有一套房,那就无税可收了。但是目前要对一套房收税,阻力非常大。其次,如果全面征收房产税,就必须废除土地出让金,否则就是双重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