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交了2000元订金,订了一辆热销SUV车,但近一年过去了也没能提到车。最后,4S店通知该款车已经停产,可以退订金。最近,一名网友在论坛上讲述了自己遇到的倒霉事,但由于没有签合同,该网友只能“干瞪眼”。他认为,自己一直没提到车,是因为没有添加配置。记者调查发现,许多热门车型都出现了“一车难求”的状况。加价、加配置提车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没签合同索赔无果
日前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他去年8月在我市一家4S店交了2000元订金,预订一辆自动挡低配SUV车。当时说好3个月之后交车,但该网友却迟迟没得到通知。一直到今年的7月11日,他反而得到了4S店退还订金的通知。交订金的时候,销售顾问曾直接表示,加钱购买配置提车会快。
“等车期间,4S店来电话说有车,但是得加1.5万元买车模和导航。后来我通过朋友打听,4S店的导航平时卖5000元,卖给我却要9000元,差太多,最后也没同意,我就接着等。”该网友说,别人加价插队,他认了。但是他的订单总归在排队,别人1个月拿到,我等6个月拿,可等了一年还是拿不到,只收到了退还的订金。
4S店对此给出的解释是,车行接到顾客预订,会将需求上报到工厂,工厂按照订单进行生产,但不是说报上去马上就能生产出来,会根据情况确定不同车型的产量。之所以车行迟迟接收不到车,是因为消费者要求的车型产量太小。此外,车行否认了加价提车的说法,表示有很多消费者没有加钱也提到了车。对于车行的说法,这名网友认为,该款车的产量并不小,车行在他订车后肯定卖出过同型号的车。
为了维权,网友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工商所,但是由于没有购车合同,双方又对彼此提出的条件不认同,最后工商部门只能终止了调解。
热销车加价很常见
“指导价18.18万元的某越野车需要加导航和踏板,多掏1万元才能提车。指导价为30.06万元的顶配车型,需要加价3万元。”想换新车的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看这款越野车很多次了,每次都是这样的答复,销售人员直接告诉他,“不加价、不加装饰也行,那就等吧,要等多久就不好说了”。
记者就目前市面上一些热门车型进行了调查,发现许多高级车的热门车型都在搞加价提车。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加价提车”,瞬间就搜出17万条相关新闻,这个问题的热度很高,许多网友对这种现象表示不满。
“加价提车就是饥饿营销,汽车经销商与汽车生产商暗中联合、达成一致,对某种畅销车型实行库存,造成缺货或断货的假象,然后根据消费者的预期消费心理,对汽车进行加价销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而某车企市场部的人员则透露:“加价是经销商个人行为,厂家给每个经销商配给的数量是既定的。由于受限于厂家的产能,热门车型比较紧缺。但是如果顾客真的着急提车,可以在多家4S店之间进行调配,这就产生了‘价高者得’的竞拍市场,加价随之而生。”
说法 工商: 收了钱必须签合同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交订金是合同的一部分,消费者买车交付订金,就要与经销商签订预购合同,并约定购车款和交付时间等,明确不要捆绑销售,一旦销售商违约,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商需要两倍返还订金。如果销售商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保留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价提车是消费者与汽车生产商、经销商之间的心理博弈,被加价的车型大多是中高端车型,车主均属高消费群体,为了快提车不计较加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加价提车’之风。”工商人员表示,消费者要强化自主维权意识,学会对“加价提车”行为说不。
律师: 提车加价涉嫌违法
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认为,消费者在买车时,一定要及时跟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外,经销商在标价之外加价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王文涛说,经销商利用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故意营造紧缺气氛,进而要求消费者支付“提车费”。“提车费”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是一种变相涨价行为。
王文涛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经销商的一些宣传广告,包括经销商网站上的宣传信息均为要约,消费者同意按照广告的价格购买即构成了承诺,如果在消费者承诺之前,经销商没有撤销或者宣布要约无效,那么一经消费者承诺,合同即成立。如果商家单方面加价便违反了合同,消费者可以对其进行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