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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关注度 男子网上虚构信息被拘(图)

来源:青岛公安 作者: 2017-08-23 21:51:31 字号:A- A+

 莱西一青年男子为了提升自己在贴吧的关注度,以达到帐号升级的目的,竟从网络上下载一些血腥场面图片,然后虚构该事件发生在莱西当地并发布在贴吧上,莱西警方经过调查核实,证实了其所发布贴文的内容为虚假信息,8月21日,该男子被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

2017年8月20日晚,莱西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在《百度贴吧—莱西吧》中有人发贴称,莱西一营业厅发生恶性伤人案件,并在文后附有一张血腥现场的照片。帖子发出后,立即引起热议和跟帖评论。

网警大队第一时间将该情况通报给110指挥中心及相关派出所。后110指挥中心和相关派出所经过核实莱西根本没有接到过此类报警,并且也无此类案件发生,可以确定此贴内容为谣言。于是莱西警方立即对发贴人进行调查,日庄派出所通过调查落实,发布该贴文的网民的真实身份为莱西市日庄镇人孙某(男,22岁)。

随后,日庄派出所对孙某进行传唤审查,孙某供认了其于2017年8月20日17时许,为了引起吧友关注,达到使其账号升级的目的,从网络上下载了一张外省血腥现场照片并在贴吧上发布虚假信息。虽然孙某很快便将贴文删除,但其行为已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8月21日,莱西警方依法对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孙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为了整治当下网络环境下层出不穷的虚假消息以及防止此类消息对人们日常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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