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到灵珠山景区烧香祈福的人员车辆特别多,交通安保的压力也十分重,青岛开发区交警二中队一直安排警力对景区交通秩序进行疏导维护。2月16日凌晨1时45分许,景区执勤交警正在对往来车辆进行指挥疏导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交警身旁停下,驾驶员一走下车,执勤交警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精味。交警立刻拦住这名驾驶员,并现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管某某的酒精检测值为7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在对管某某进行现场处罚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管某某早在2014年就因为酒驾,已被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处理过一次,这次属于二次酒驾。管某某也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同时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听到民警的告知,管某某现场十分感慨。原本他是吃完年夜饭准备大年初一凌晨上山烧香祈福,没想到却因为自己的酒驾行为“开年不顺”,真是“求神不如求己”。